目前我国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进口的主要有大豆、油菜籽和玉米及相关产品,国内生产的有棉籽油和番木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国实施转基因标识制度。对于列入转基因标识目录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生物均需要标识,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调和油均已标识。 ...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立建立了由农业、科技、卫生、商务、环境保护、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农业部作为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县级以...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源头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区域试验和生产性试验条件,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种子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种子生产经营、商业化生产管理、标识等监督管理,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安全评价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等五个阶段进行。 以“华恢1号”和“Bt汕优63”转基因水稻为例,两种水稻于1999~...
在管理程序上,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后,按照《种子法》的要求,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 在安全管理方面,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规定的规模、范围、时限和安全控制措施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
依据《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二是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检测,并经农业转基因生物...
引进国外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于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生产性试验的,引进单位应当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于研究、试验和生产)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拟用于生产应用的,首先应当向农业部提出中间试验申请,经审批同意,试验材料方可入境,并依次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三个试验阶段。每个试验阶段的办理程序...
境外公司首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境外研发单位应当向农业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办理程序如下: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我国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方法如下: 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转基因农...
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简称安委会)会负责。安委会委员由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农业部聘任组建。 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农业部已相继组建了三届安委会。第三届安委会共有60名委员,其中植物及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业部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出版物等多种途径对外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标准、指南以及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结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农业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经过保密审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后...
(一)转基因生物实验室安全控制措施 1.安全等级Ⅰ控制措施的实验室和操作按一般生物学实验室的要求。 2.安全等级Ⅱ控制措施 (1)实验室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Ⅰ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安装超净工作台、配备消毒设施和处理废弃物的高压灭菌设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也为了使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能切实贯彻执行,我部制定了《转基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转基因技术有风险的,我国实...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其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从事Ⅲ、Ⅳ级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的,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Ⅲ、Ⅳ级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者进行中间试验,未向国务院农...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86年采用蓝皮书《重组DNA安全性考虑》,作为转基因生物总体指南;1992年,根据《生物技术安全性考虑—1992》,明确生物安全的概念和原则,根据《生物技术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考虑》确定了分阶段原则和个案原则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管理;1993年,根据《现代生物技术加工食品风险评估概念和原理》,采用...
2005年国际消费者协会将各国转基因标识政策划分为三类,一是全面强制性标识,如欧盟;二是部分强制性标识,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泰国;三是自愿标识,如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 ...
美国转基因安全管理以产品的特性和用途为基础,未单独立法。美国政府于1986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法规协调框架》。协调框架将基因工程工作纳入现有法规进行管理,即在原有《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有毒物质控制法》、《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联邦植物病虫害法》、《植物检疫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转基因产品有关条款。协调框架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