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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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于明朝景泰三年(1452年)设县,明代宗赐名“泰顺”,

意为“国泰民安,人心归顺”。

泰顺历史上一直归温州治。明景泰三年(1452),朝廷派兵镇压了浙闽边境邓茂七、叶宗留为首的农民起义队伍,遂析瑞安县义翔乡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5都12里和平阳县归仁乡三十八、三十九、四十3都6里置县,治罗阳,景泰帝以“国泰民安,人心效顺”之意赐名泰顺。隶浙江布政使司温州府。清代,隶属未变。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浙江光复,泰顺属温州军政分府管辖。

民国元年(1912)废温州军政分府。

1915年置瓯海道,泰顺属之。

19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县直隶浙江省

1921年,实施行政督察区制,泰顺属浙江省第十县政督察区。

1922年,改称第三特别行政督察区,1922年8月,又以特区驻地县命名为永嘉行政督察区。

1936年4月,全省改划行政督察区域,泰顺县一度划归第六行政督察区(今丽水地区)。

1936年复划归第五区(温州)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

1949年8月,隶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五专员公署。

1949年,第五专员公署易称温州区专员公署,旋改称温州专员公署,泰顺属之。

1967年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温州军管会、支左联合指挥部管辖。

1968年12月,隶温州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9月,属温州地区行政公署。

1981年9月至现今,隶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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