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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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古代时期

保定在殷商时期为北燕之地,西周至战国为燕赵之地。春秋、战国时期

燕、中山就在境内建都。

秦始皇统一天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改河北中北部为上谷郡,保定位于其中。后来保定成为河北都会, 则保定别称为上谷。

北宋建隆元年(960)于清苑县置保塞军。太平兴国六年(981)保塞军升为保州,清苑县更名保塞县。金保塞县复名清苑县,并复置满城县。宋淳化三年(992)李继宣知保州,筑城关,浚外濠,葺营舍,疏一亩泉河,造船运粮,保州始成都市。因处于宋辽边界,宋辽多次在此地战争。金末年,保州城在战乱中成为废墟。金天会七年(1129)于保州设顺天军,保州为顺天军节度使驻地。

蒙古太祖二十二年(1227),张柔主持重建保州城池,重新划市井,定民居,建衙署,筑寺庙,造园林,修

筑土城墙,疏浚护城河,引一亩泉河水入城,既起到防御作用又改善城中水质,并利用水能在城外建水力石磨,奠定了保定城的基础。新建的保州城为京师门户,为燕南一大都会。元太宗十一年(1239年)以保州为顺天路治所,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顺天路为保定路,辖1录事司、7州、8县,州领11县,“保定”之名自此始,寓“保卫大都,安定天下”之意。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保定路为保定府。明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决定将国都迁北平(迁都后改称北京),并将北平行都司更名为大宁都司,迁驻保定,负责京畿附近的护卫与安全。明惠帝建文四年(1402),都督孟善加固城墙,以砖石砌城,筑女儿墙堞口3710雉。隆庆年间(1567~1572),张烈文等三任知府将土城逐步改建成砖城,加固并增筑城楼,从战略防御出发,根据当时条件和地利,确定城池形制,城周基本呈方形,

唯西城南部向外呈弧形凸出500米,整个城池形似足靴,故有“靴城”之称。

清沿旧制,仍设保定府。清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驻保定,保定为直隶省省会。保定直隶总督署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初为保定府署,永乐年间为大宁都司衙署。保定之名,寓保卫大都、安定天下之意,大都即北京。保定自古为京畿重地,元朝设郡明朝建府清朝为直隶总督署,自清雍正八年(1730)至清朝灭亡(1911)直隶总督驻此,一直为河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中心。

保定解放后

1948年11月5日,解放军围攻保定。11月22日凌晨,驻保国民党军政人员逃往北平。解放军随即入城行政人员也陆续进城,建立保定市人民政府,为冀中区直辖市。

1949年8月1日建河北省,保定仍为省会,8月9日建立保定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4年撤县定县专区,所属部分县划归保定专区。

1958年4月省会迁天津,11月29日,保定专区所属22县1市分别合并为保定市、定县(现定州市)、阜平、涞源、涿县(现涿州市)、易县、高阳、徐水、安国、唐县10县(市)。

1960年2月,专、市合并称保定市。

1961年5月恢复保定专区建制,市属各县变专区所属,合并的大县陆续撤销。

1962年恢复22县1市建制。

1966年省会返迁保定,1968年迁往石家庄。

1968年8月18日,保定专区改保定地区,建保定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改为保定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11月15日,保定市由地区析出,复为省辖市,满城县划归。

1986年5月7日增辖清苑县,保定市辖新市区、南市区、北市区、郊区和清苑县(现清苑县)、满城县4区2县。

1987年撤销郊区。

1994年12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保定地区和保定市合并,组建新的保定市(地级)。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批准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同意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和南市区,设立莲池区;撤销保定市满城县、清苑县、徐水县,设立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保定市的行政区划由3个区、18县、2个县级市的格局,变为5个区、15县、2个县级市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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