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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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灵王元年(前571年)地属棠邑。

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棠邑属吴。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棠邑属越。

周显王十四年(前355年)棠邑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更行郡县制,置棠邑县,属九江郡。

楚汉相争时,棠邑属汉淮南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封陈婴为棠邑侯,棠邑为侯国。

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改棠邑为堂邑。

三国时期,魏黄初二年(221年)堂邑属魏。

吴赤乌十三年(250年)堂邑属吴。

东晋隆安元年(397年),中原之乱,秦地之民南流,寄居堂邑,更堂邑为秦郡,置秦县。

隋开皇四年(584年)置六合县,地属之。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六合属江宁府。

宋政和七年(1117年)六合属仪真郡。高宗南渡后,复改仪真郡为真州,六合属之。

元初,六合属扬州大都督府。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六合改属应天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六合属之。

清咸丰八年(1858年),太平军攻克六合,洪秀全把江北一带划归天浦省,清军攻陷天京后,六合复属江宁府。

清光绪十年(1884年),地隶属六合县上三都一图。

民国元年(1912年),六合县直属江苏省

民国八年(1919年),六合县设8个区,区下设乡,乡下设保、甲编制,地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六合县并编区、乡镇。属六合县第四区龙山乡,归江苏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龙山乡与新渡乡合并改为龙渡乡,隶属葛塘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六合县属皖北行政区滁县专区。

1949年12月复属龙山乡。

1950年地属苏北行政公署扬州分区,后属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泰州专区,撤消保、甲编制,乡以下设村、组编制。

1952年4月从龙山乡划出冯墙村,连路西村(从冯墙村划出)、复兴村(京新在复兴内)、新化村、宝塔村等5个村组建沿江乡,隶属六合县葛塘区。乡政府驻冯墙村马庄组。此为沿江建制之始。

1956年2月沿江乡划入南京市浦口区管辖。

1958年8月底,成立沿江人民公社,撤消乡建制,实行政社合一。

1958年10月,沿江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人民公社,洲区为沿江大队。

1960年3月红星人民公社易名为卸甲甸人民公社。旋即,卸甲甸人民公社与葛塘人民公社合并,改称葛塘人民公社。后一度又称八一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将盘城公社(原龙山公社改称)的龙山大队、葛塘公社内原沿江公社范围及浦镇公社桃园大队部分队划出,重新组建沿江人民公社。

1964年4月宝塔公社及沿江公社南方埂2个小队划归三河人民公社管辖。

1965年5月冯墙人民公社和沿江人民公社又合并为沿江人民公社。

1969年2月建立沿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3年底沿江人民公社划归大厂区管辖。

1975年10月大厂区与浦口区合并,沿江人民公社复归浦口区管辖。

1981年5月撤销沿江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撤销沿江人民公社,恢复乡建置。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经济联合管理委员会。

1985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

1989年10月撤沿江乡建制,改为沿江镇建制。

2002年5月,浦口区与江浦县合并为新浦口区,沿江属之。

2002年11月撤销沿江镇建制,改为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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