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的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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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

姜堰区

姜堰区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秦代属东海郡,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置海陵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海陵为吴陵。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升为泰州,取安泰之意。

民国初年废州设县,县治泰州。

1940年10月,泰县抗日民主政权于海安建立,1949年5月,泰县人民政府驻姜堰镇西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泰县与县级泰州市两度分合。

1962年1月复称泰县,县治姜堰镇。

1994年7月,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因驻地姜堰镇得名。

2013年1月,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姜堰区改称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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