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国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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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最早的居民是阿拉瓦克族印第安人。公元1000年后,

来自南美大陆北部的加勒比族印第安人征服并驱逐阿拉瓦克人,控制了全岛。

1493年哥伦布在第二次航行美洲于11月3日登上该岛时正值星期日,于是将其命名为“多米尼克“。此后一个多世纪,欧洲殖民者多次企图占领该岛,但因加勒比人的顽强抵抗和险恶的地理环境而未得手。

1632年,法国殖民者入侵。英国人接踵而至。

1748年英、法两国达成协议,承认该岛中立,为加勒比人所有。1759年为英国占领。1763年根据《巴黎条约》划归英国。

1778年后该岛在英、法两国间几经易手。1805年法国占领者烧毁了罗索城。同年英国以1.2万英镑“赎金“取得该岛的所有权

1815年《维也纳条约》最终确认它归属英国。

1958~1962年多米尼克为西印度联邦成员;1967年3月实行“内部自治“,成为英国“联系邦“;1978年11月3日宣告独立,定名为多米尼克国,为英联邦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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