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管辖、资阳市代管简阳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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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古为蜀国地,秦时属蜀郡。

南朝宋(420-479年)称牛鞞县,隶益州蜀郡(郡治今成都)。

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改牛鞞县为阳安县,并置武康郡(郡,县治今简城镇),以阳安山得名。

隋文帝仁寿三年(603年)置简州,以境内有赖简池得名(州治今简城镇绛溪河北岸),辖阳安、平泉、金水(今金堂县淮口镇一带)三县。

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降简州为简县。明武宗正德八年(1513年),升简县为简州辖资阳县。

清世宗雍正五年(1727年)资阳县复归资州。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改州为县,摘取简州和阳安之首字,命名简阳县,属川西道。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四川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治资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撤销川南区属四川省内江行政专员公署。

1960年将简阳县的大兴、龙泉、茶店、长松、山泉等共18个乡划归成都市

1976年将简阳县所辖的洛带区9个公社划归成都市。

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县级市,由地级内江市代管。

1998年2月由资阳地区代管。

2000年6月由地级资阳市代管。

2007年7月,简阳市成为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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