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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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乡原为巩留县属地,1946年划归伊宁县,设千户长管理,俗称“喀什拜什于孜”(“咯什五个百户”之意)。

1950年建立人民政权后,相继隶属于十四区、五区、六区,“十月”人民公社,区公所及公社机关驻萨木于孜,管辖今萨木于孜、喀什。

1968年公社机关迁现址,1978更名喀什公社,次年析置萨木于孜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更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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