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花莲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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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市原名“崎莱”,为阿美人对当地的称呼,汉族移民称之为“洄澜”,

是因为花莲溪入海口处与海浪激荡,迂回澎湃,故称洄澜。清同治年间,以其谐音改称花莲。清光绪四年建立城邑,称为新港街。台湾光复后,于1946年设花莲市,并成为花莲县县治所在地。

该市原为阿美人的聚居区,清咸丰元年,台北人黄阿风先后募得2000余人,由海路至该市丰川附近定居,从事垦殖。清同治年间在大力开发后山时,从宜兰苏澳至这里的道路开通,路宽5尺,全长206里。此后,来这里定居的拓垦者日渐增多。清光绪六年(1880),在这里设花莲抚垦局,光绪十三年(1887)设花莲厅。日据时期,曾计划在此设农业专业区,后因日本移民水土不服而化成泡影。台湾光复之初,花莲市是当时全台湾省仅有的两个县辖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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