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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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是牡丹江市形成市区最早的地方。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中东铁路东段建成通车设立牡丹江站,逐渐形成了部分街道。东北沦陷后,称“旧市街”。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置牡丹江市后,相继建立中区、南区和工场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设新安区。但“新安”与“西安”发音接近,为避免发生混淆。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将新安区改为东安区。

1952年1月,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一部分改设第二区。

1956年9月,撤销区的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

1958年1月,撤销街道,复设东安区。

1960年8月,改称东安人民公社,并将兴隆、东村两个农村公社划入“实行城乡结合”。

1962年1月,又将两个农村公社划出,恢复原东安区行政区域,

1968年改称东风区。

1970年初,将东风区划出一部分区域与爱民区划出的一部分区域设立前进人民公社,并将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同年10月,将胜利公社改称东风区。

1980年6月,将东风区改为东安区。

1992年,东安区牡丹江市管辖的市辖区。

1992年末,东安区政府驻地东长安街中段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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