矶滩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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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滩乡历史悠久,李白游秋浦中“山鸡羞绿水、不敢照毛衣”的名句,就是矶滩的自然由来,据明嘉靖《石埭县志》八卷记载,石埭县(今石台县)有五滩,其中“鸡儿滩在县西北一百五十里”,隶属石埭县太平乡第十三都。因有多处石矶延伸水中,与沙滩相对应,遂定名“矶滩”。地域涉及七里、外阳里、黄石里。

民国十八年(1929),设立杨坑口乡公所。后撤消,设立沟汀乡公所,所治沟汀街。建国后,沟汀乡公所划归贵池县管辖。

1952年第一次撤乡公所建立乡政府,更名为矶滩乡政府,正式将“矶滩”作为乡名。

1961年10月正式成立矶滩人民公社,社址在矶滩老街,下辖9个大队39个生产队,界定了现有乡域隶属贵池县管辖。

1965年7月复建石台县时,将矶滩公社划归石台县管辖。文革期间,更名为矶滩公社革委会。

1983年体制改革,矶滩公社革委会改为矶滩乡政府,大队改为村,小队改为村民组,称呼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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