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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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古为七闽地。春秋属越,战国属楚。秦属闽中郡。西汉为闽越国,东汉属会稽郡。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南朝属温麻县。隋属原丰县(闽县)。唐属长溪县。五代闽龙启元年(933)起属宁德县,宋初为青田乡东洋里。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建东洋行县,由宁德县主簿驻征赋税。清雍正十三年(1735),分割东洋里十五至十八都设东洋分县,由宁德县丞驻治,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由县佐驻治。

民国元年(1912),东洋分县改由宁德县派分驻员治理。

民国3年复设县佐。

民国18年,裁县佐设警察所,综理辖区行政事务。

民国19年改设公安分局。

民国22年6月,改设宁德县第五区。

民国24年6月,改设周墩特种区,脱离宁德县辖,直属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公署驻长乐)。

民国25年2月,又改为宁德县第三区。

民国26年1月,复为周墩特种区,隶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9月,改隶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34年8月1日设县,以周墩、宁德两地首字定名周宁县,县治在狮城,辖地639.6平方公里,隶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4月,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37年9月,宁德县析咸杉乡127.7平方公里归周宁县辖,全县面积增至767.3平方公里。

1949年6月28日,周宁和平解放;9月1日,成立周宁县人民民主政府;11月12日,成立周宁县人民政府,隶福安专员公署。

1955年9月,寿宁县划出第六区(今纯池乡的11个行政村和泗桥全乡)辖地278.7平方公里,归周宁县辖,全县面积增至1046平方公里。

1970年7月起,隶宁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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