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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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

江苏分属不同的部落和诸侯国。

夏朝隶属九州中的徐州和扬州。

商朝后期至西周,出现了徐、吴两个诸侯国。

春秋、战国

春秋期间(前770年~476年),分属齐、鲁、宋、吴、楚等国。

秦、汉

秦代实行郡县制,境内长江以南属会稽郡,以北分属东海郡和泗水郡。

西汉初年,郡国并行,江苏省先后分属楚、荆、吴、广陵、泗水等国,会稽、丹阳、东海、临淮、琅邪、沛等郡。东汉永和五年(140年),省境长江以南属扬州,以北属徐州。

三国至南北朝

三国鼎立期间,分属孙吴、曹魏二国。

西晋建国初,江南复属扬州,江北复属徐州。东晋及南北朝时期,江苏省大体上以淮河一线为界,以南属南朝,以北属北朝。从晋怀帝永嘉年间到南朝宋元嘉年间(307~453年),南迁移民,其中接受移民最多的是江苏省,在今南京、镇江、常州一带最为集中,苏北地区则以扬州、淮阴等地为主。孙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均定都于南京。

隋、唐

隋统一中国后,境内分置苏州、常州、蒋州(今南京)、润

州(今镇江)、扬州、方州(今六合)、楚州(今淮安区)、邳州、泗州、海州和徐州。

唐分中国为十道,江苏分属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东道。

五代时期(907~960),淮北的徐州先后属梁、唐、晋、汉、周,江南的苏州属吴越钱氏,其他各州先后属杨吴和南唐。

宋、元

北宋政和元年(年),分属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宋室南渡,宋金对峙,金人据有淮北,南宋据有江南和淮南。

元代实行行省制,江苏先后分属江淮行省、江浙行省、河南行省。

靖康之乱后,靖康元年至绍兴十一年(1126~1141年),北方人民南迁以本阶段人数最多,短短十余年,“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十一年,绍兴和议达成,和约规定南宋不得接收金朝“逃亡之人”,南迁的浪潮始告消退。

明初定都应天府(今南京),今江苏范围内先后称为南京、京师,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复称南京,大致辖有今江苏、安徽两省和上海市,因相对于北直隶称南直隶,南京是明朝陪都。明朝应天府治江宁、上元(在今江苏省南京市区)。辖:江宁(县治在今南京市区东南部)、上元(县治在今南京市区西北部)、句容(县治在今江苏省句容市)、溧水(县治在今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县治在今南京市高淳区)、江浦(县治在今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县治在今南京市六合区),溧阳(县治在今江苏省溧阳市)共8县。

明洪武四年(1371)吴县、长洲二县共146203户,601598人,洪武九年(1376)曾至148035户,666105人。明洪武十三年(1386),罢中书省,苏州府归属南直隶(南京)六部管辖。明永乐十九年(1421),明迁都北京,苏州府归属直隶南京六部(简称南直隶)管辖,吴、长洲两县隶苏州府。崇祯五年(1632)吴县有100969户。

清初灭南明,废南京,以南京原辖区域改设江南省。

康熙六年(1667年),分江南省为江苏(含上海)、安徽二省,江苏省(巡抚衙门驻苏州)辖江宁府(今南京)、苏州府、徐州府、常州府、镇江府、松江府(今上海)、扬州府、淮安府,两江总督署驻南京,江苏巡抚衙门驻苏州。这是江苏建省之始,取江宁、苏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简称“苏”。

时,江苏省辖有8府3直隶州1直隶厅。期间,太平天国曾在咸丰三年至同治三年(1853~1864)间建都南京,称天京,并曾在境内短暂地设置过天京省、天浦省和苏福省。

鸦片战争以后,江苏开始受到西方的影响,江苏省松江府辖县上海县按照南京条约被辟为通商口岸,并设立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迅速发展成贸易、金融和国际化的大都会,后来于民国16年(1927年)脱离江苏省设立为独立的院辖市。镇江和苏州也设立过规模较小的租界。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

民国16年(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析置江宁县设立南京特别市,析置上海县、宝山县设立上海特别

市,分出江苏省,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称院辖市。

民国17年(1928年)至1949年,镇江市成为江苏省省会驻地。江苏省的体制一直延续到民国以后。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四军在苏北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发动和领导人民进行了伟大的抗日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南京解放。

1949年6月,江苏全境解放,设苏北、苏南行署区及南京市三个省级行政区。

1952年,为了更好治理洪泽湖,安徽的盱眙县和泗洪县划归江苏,作为交换,萧县和砀山县划给了安徽。

1953年1月,三个省级行政区合并,恢复江苏省建制,南京市降为省辖市,并将省会设在南京市。

1955年2月,举行的江苏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出由47名委员组成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接替了原有的江苏省人民政府。

1958年3月至1959年1月,原江苏省松江专区九县(嘉定、宝山、上海、松江、金山、川沙、南汇、奉贤、青浦9县)和南通的崇明县先后划归上海市管辖,松江专区撤销。上海面积自此扩大了10倍。

1966年1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中断。

1980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恢复办公。

1983年,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设立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阴(2001年更名淮安)、盐城、扬州、镇江11个地级市。

1996年,增设泰州、宿迁2个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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