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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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地处长江以南,水陆交通发达,形势险要,自古有“襟三江而带五湖”之称。南昌先后有豫章(汉)、洪都(隋唐)等称谓,是历代县治、郡府、州治所在地,向来繁荣昌盛。

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有人在此生产生活。至三千年前,北至艾溪湖,南至青云谱,这一弧形地带形成了古代南昌居民的聚集区。

《禹贡》属扬州地。春秋属吴。战国属楚。南昌地处吴、楚交界,吴楚相争多在于此。《左传》记载:昭公七年(前553年),楚令尹子荡伐吴师于豫章。

秦属九江郡,浔阳,郡治设在寿春(今安徽寿县)

据《汉书》记载,前202年(汉高祖5年),颖阴侯灌婴奉命驻军当地,修筑“灌城”,次年修筑城池,城址在今南昌火车站东南约4公里的黄城寺,城周长十里八十四步,称为“灌婴城”,开创南昌建城史。

开创了南昌的建城历史,并取“昌大南疆”和“南方昌盛”之意,定名“南昌”。

三国时为东吴豫章郡。291年(晋元康初年),置江州(今江西九江),后移治浔阳(今江西九江)。两晋及南朝时为豫章郡、豫章国。这一时期,伴随着中原文化南渡,南昌城得到了很大发展,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版图上的重要城市。

589年(隋开皇九年)罢郡置洪州,607年(大业三年)复为豫章郡。

622年(唐武德五年),平定地方割据势力林士弘,复为洪州,设总管府。625年(武德八年),改为都督府。贞观初属江南道,733年(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道,742年(天宝元年)改洪州为豫章郡,756年(至德元年)避唐代宗名讳,豫章郡更名为章郡,758年(乾元元年)再称洪州。建中年间(780-783),置江南西道观察使。865年(咸通六年),升为镇南军节度使。

五代十国时期,南昌的经济与战略地位愈加凸显,南唐中主李璟于交泰元年(959年)升洪州为南昌府,并于961年(宋建隆二年)将都城从江宁迁往南昌,号“南都”。

975年(宋开宝八年)复名洪州,1020年(天禧四年)属江南西路。1030年(天圣八年),江南西路的治所设在南昌。1163年(隆兴元年),宋孝宗继位前曾封建王于此地,故升隆兴府。

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置隆兴路,1284年(元至元二十一年)更名龙兴路,1362年(至正二十二年)改为洪都府,次年更名南昌府。

元称隆兴路,后又改为龙兴路。是含今天江西、广东在内的江西行省治所,为全国最重要的十路之一。

1370年(明洪武三年)南昌、新建2县同城而治,直到

1914年(民国二年)为豫章道。

1926年(民国二十四年)北伐(蒋中正)军攻克南昌后开始设市。撤道,析南昌、新建县治置南昌市,由省直辖。

南昌成为了中华民国军事首都、民国第二首都。

1939年南昌会战失败后日本占领南昌,由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管辖。设立南昌、新建(西山)县属南昌市。(注:今天在当时南昌县属新建县管辖)

1949年5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昌,南昌成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江西省直辖市、江西省人民政府所驻地。

1949年6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成立,辖南昌、丰城、新建、高安、清江、新淦、进贤(8月从贵溪分区划入)、奉新、安义、靖安(9月从九江分区划入)10县。

1955年,南昌市设东湖、西湖、胜利、抚河4区。

1958年增设青云谱区,南昌专区南昌(驻莲塘镇)、新建(驻生米镇)2县交由南昌市领导。

1961年增设郊区,南昌、新建2县划归宜春专区。

1971年南昌、新建(驻长堎镇)2县再次划入。

1980年撤销胜利、抚河2区。

1981年增设湾里区。

1983年宜春地区安义县、抚州地区进贤县归南昌来属。

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郊区改名青山湖区,并正式挂牌。

2004年,南昌市区划调整,桃花镇、湖坊镇同盟水产场划入西湖区,塘山镇永和村、公园村、贤湖村、永溪村、长巷村、七里村六个村划入东湖区,湖坊镇楞上村、太和村、热心村划入青云谱区,东湖区青山路街办潘坊等七个居委会、西湖区上海路街办洪钢等二十八个居委会划入青山湖区。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新建县,设立南昌市新建区,以原新建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建区的行政区域,新建区人民政府驻长堎镇新建大道239号。调整后,南昌市辖3县6区,其中城区由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新建、湾里6个区组成。

名称由来

南昌寓“南方昌盛”、“昌大南疆”之意。南昌城名数易,别名诸多,汉称豫章,唐称洪州,宋称隆兴,明代定名为南昌。

1926年北伐军攻克南昌后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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