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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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三苗族在萍乡生产劳动和繁衍生息。西周时,萍乡属扬州,春秋属吴国,战国为楚地。

汉时属豫章郡宜春县地。

三国吴帝孙皓于宝鼎二年(267年)设立萍乡县,县治设芦溪古岗。

唐武德二年(619年),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至萍乡凤凰池(今市治所)。唐代属江南西道袁州。元元贞元年(1295年)萍乡由县升格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由州改为县。明清均属江西省袁州府。

民国3年(1914年)属庐陵道。

民国15年直隶于省。

民国20年,属第八行政区。

民国24年属第二行政区。

萍乡既是中国最早的重工业基地之一,又有光荣的革命历史。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于1906年12月发动了萍浏醴起义,揭开了辛亥革命的序幕。

1922年9月,刘少奇、李立三等在此领导了举世闻名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萍乡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同时也是秋收起义的策源地。

建国后属南昌专区,1959年1月,南昌专区改名为宜春专区,萍乡属宜春专区。

1960年9月,撤县设市,由宜春专区代管。

1970年3月,萍乡为省辖市。

1971年,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4个区。

1979年1月,经江西省批准,萍乡设四个县级区。

1983年,改社为乡,撤销萍乡镇设立五街(凤凰街、八一街、后埠街、东大街、丹江街)。

1984年,萍乡市设置白源镇,管辖长溪、横板大队;设置广寒、万龙、鸡冠、五陂乡。

1986年2月15日,同意萍乡市湘东区设置泉田乡,管辖区为农科所的樟里、青泥、甘泉、盆形、五里、流田六个村。

1992年6月20日,将吉安地区的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

1997年11月13日,撤销萍乡市上栗区,设立上栗县,以原上栗区的行政区域为上栗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上栗镇。撤销萍乡市芦溪区,设立芦溪县,以原芦溪区的行政区域为芦溪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芦溪镇。上栗县、芦溪县由萍乡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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