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地区湖南省衡阳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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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秦汉

西汉高祖5年(公元前202年)始建酃县(今珠晖区酃湖乡,西汉至隋朝酃县治现衡阳市珠晖区酃湖,后迁现炎陵县治)。

西汉末年,酃县西部设钟武侯国。

衡阳三国两晋南北朝

三国时期衡阳分属于衡阳郡和湘东郡,出现二郡分立,分别隶属于荆州湘东郡和衡阳郡,耒阳、常宁属桂阳郡。

西晋初沿袭之,后析荆州、广州置湘州,现衡阳市均属湘州。东晋废湘州并其入荆州,先后设湘东郡、湘州,现衡阳市均位于其范围内。

南朝宋齐梁陈四朝,仍设重安县、临蒸县、衡山县,南朝陈设新城县,湘州隶衡阳国;耒阳、衡东先后属桂阳郡、湘州;常宁均属湘东郡;现祁东刘宋时分属永昌、祁阳二县,隶湘州零陵国,齐梁陈三朝,祁东亦分属永昌、祁阳二县,属零陵郡。

衡阳隋唐五代十国

公元589年,隋灭陈并改郡为州,并湘东、衡阳两郡为衡州,并临蒸、新城、重安为衡阳县,州、县城均设湘江东岸,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衡州,复析临蒸、新城、重安三县。后重安、新城并入临蒸。开元二十年(732年),复名衡阳,为衡州治。天宝元年(742年),衡州改为衡阳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衡州。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在湖南创建楚国,衡阳为衡州地。

衡阳宋元

北宋时现衡阳市仍分属衡州与潭州,现衡山、衡东、祁东属潭州。南宋沿袭之。

元朝确定行省制度,省下设路,改置衡州路总管府,现衡阳市分属衡州路总管府和永州路总管府,在衡州设湖南道宣慰司(后迁治潭州),隶属湖广行省。元贞元年(1295) 衡永郴桂诸路人民抗粮、抗丁,起义频繁,朝廷于衡州设行枢密院。

衡阳明清

置衡州府,隶属湖广行省。下辖衡阳、衡山、衡东、常宁、耒阳、安仁、炎陵、桂阳、嘉禾、蓝山、临武地。明朝中后期设雍王、桂王藩国,都衡阳。明末清初顺治九年(1652年)十一月,在清统一战争中,大西军安西王李定国率军于衡州城郊伏击清军,阵斩清定远大将军敬瑾亲王尼堪,史称“衡州之战”。

清朝,为衡州府,辖境为衡阳、衡山、衡东、常宁、耒阳、安仁、炎陵、桂阳、嘉禾、蓝山、临武等县地。雍正十年(1732年),桂阳州升为桂阳直隶州,府境南界北移至耒阳市、常宁市。

公元1676年,吴三桂曾在衡阳称帝,国号周,衡阳称应天府

衡阳中华民国

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存道,改衡永郴桂道为衡阳道。衡阳道所辖县仍如清代衡永郴桂道,治衡阳,辖湘南34县。后废道。

1936年,湖南设立行政督察区,衡阳先后属于第五和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衡阳,辖衡阳、衡山、常宁、耒阳、攸县、安仁、酃县、茶陵。

1939年春因抗战的缘故湖南省政府自沅陵迁至耒阳,省政府设在水东江至竹市一带,秘书厅设杜陵书院(今耒阳一中)。

1942年,衡阳县东华、雁峰、西湖、石鼓、江东5镇和城郊的广福、奇罡、酃湖3乡区域设置衡阳市。

1943年衡阳市改为省辖市。

1944年的衡阳会战,使当时的衡阳市仅存三座建筑物,衡阳保卫战的悲壮和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使衡阳得到了“中国抗战纪念城”的称号。

衡阳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8日衡阳解放,设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

1950年,衡阳市改为省辖市,专区辖8县。

1952年,衡阳县析置衡南县,专区辖9县,同年衡阳专区撤销,设立湘南行署。

1954年,撤销湘南行署,复置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原湘南行署所属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江华县、永明县(1956年改称江永县)、道县、宁远县、常宁县、祁东县、祁阳县、零陵县、东安县共计12县,专署驻衡阳市。

1955年11月25日,撤销江华县,原江华县的大部和蓝山县的小部地区合并设置江华瑶族自治县,原江华县部分地区并入永明县。专区辖11县、1自治县。

1959年,省辖市衡阳市改归衡阳专区,衡南县改归衡阳市管辖。专区辖1市、11县、1自治县。

1961年,衡南县改归衡阳专区;零陵县析置冷水滩市;专区辖2市、11县、1自治县。

1962年,撤销冷水滩市并入零陵县,零陵县、江永县、道县、宁远县、东安县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划归零陵专区,衡阳专区辖1市、6县。

1963年,由衡山县析置南岳县,专区辖1市、7县。

1966年,撤销南岳县并入衡山县,衡山县析置衡东县;专区辖1市、7县。

1970年,衡阳专区改称衡阳地区,行政公署驻衡阳市。辖衡阳市及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县、祁阳县、祁东县、衡阳县共计1市、7县。

1980年2月20日,衡阳市由地辖市升为省辖市(1983年改称地级市),专区辖7县。

1983年7月,衡阳地区与衡阳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衡阳市辖衡阳、衡南、衡山、衡东、祁东、耒阳、常宁九县和江东、城南、城北、郊区、南岳五个县级区。

1986年耒阳撤县建市。

1996年常宁撤县建市。

2001年城北、城南、江东、郊区四个区分别更名为石鼓、雁峰、珠晖、蒸湘四个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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