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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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古称“勐弄”、“黑水陇”。

民国《龙陵县志》记载,改勐弄为龙陵约在清朝初年,以山脉水势为据,龙陵“自雪山起,至高黎贡山,高峰插天,直出云表。左怒江,右龙江,由磨盘山、五峰山,达摩山,左旋黄草坝,横结为龙陵”。据此,取龙川江之“龙”和高黎贡山南脉山峦陵岗绵亘之“陵”,故称龙陵。

龙陵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生息繁衍,烧炭田坡、豆地坪、三江口、船口坝、大花石、马鞍山等遗址证明。

先秦时期,龙陵属濮部,即哀牢族。

汉初,(公元前206)至元始四年,“越”人西移境内,以龙川江一带为“百越”部落,境内属哀牢国地。

东汉永平十二年,置哀牢县,境内属永昌郡。

隋、唐时期,哀牢族东移,在古城寺设诸葛亮城,龙陵属南诏国永昌节度。

宋代,大理国在怒江以西设软化府,龙陵属软化府管辖。

元代,龙陵属云南省柔远路,属大理金齿宣抚司管辖。

明洪武十五年,明军克复金齿,在潞江坝设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三年,在龙陵的勐淋,今镇安,设守御所。

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改守御所为守御千户所,辖18土舍,龙陵境域四至为:东至由旺250里与保山交界,南至街坡160里与芒市长官司交界,西至蛮连270里与腾越,今腾冲交界,北至荡习河180里与上江十五喧交界。

清乾隆三十五年,始建龙陵厅。

清雍正元年,将勐糯杨土舍划归施甸长官司管辖,区域为大寨、田坡、沟心寨、杞木林、大田坝。乾隆三十五年,将潞江、芒市、遮放3土司划归龙陵厅管辖。

清嘉庆二十一年,将施甸长官司管辖的勐糯划归龙陵厅,龙陵厅在勐糯设伙头。

清光绪二十四年,中央勘界,将木邦宣抚司所辖勐板土千总划归龙陵厅管辖。

光绪二十五年,勐板土千总划归龙陵厅管辖,龙陵厅下设4乡约、11伙头、3土司、1千总。

民国初期,废乡约制,实行村、甲制。

民国2年,改厅建龙陵县。

民国19年改村、甲制为区、乡,龙陵下设8区、59乡。

民国21年龙陵县管辖的芒市、遮放、勐板3土司划出置设治局,龙陵县总面积为3540平方公里,境域四至为:东至莽林寨、长安街250里处与保山县分界,南至等谷、怒江250里处与镇康、缅甸分界,西至遮冒、后库250里与梁河、腾冲分界,北至高黎贡山分水岭与保山、腾冲分界。

1949年11月11日,龙陵解放,在象达成立龙陵县临时人民政府,同年12月27日临时人民政府迁往龙陵。

1950年3月龙陵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废除原乡、保、甲制,实行区、乡制,属保山专员公署管辖,下设四个区,第一区驻镇安、第二区驻龙山、第三区驻象达、第四区驻潞江坝,四个区共置27个乡镇人民政府。

1952年划为67个乡镇。

1952年12月,龙陵县的后库乡划归腾冲县,面积5平方公里,腾冲县的汉弄村划归龙陵县,面积5平方公里,龙陵县的龙洞乡、思腊乡、等子乡划归保山县,面积110平方公里。

1969年6月将平达公社调整为勐兴、平达两公社。

1972年6月将镇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调整为邦迈、镇安两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6年受地震影响,勐冒公社革命委员会由廖家寨迁往龙新。

1980年9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1983年2月勐兴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勐糯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3月,将邦迈、镇安合并为镇安区。

1984年4月龙山公社,城关镇合置为龙山镇。

1984年4月,龙陵县将14个公社改为10个区和1个镇,区镇下设121个乡(镇、办事处)。

1987年撤区建乡,1987年12月碧寨从腊勐分出成立碧寨乡。

1988年4月龙陵县将镇安乡改为镇安镇。

1990年全县共有10个乡和2个镇,乡镇下辖121个村(办事处)。

2001年10月1日龙陵县将勐糯乡改为勐糯镇。2001年12月全县共有9个乡和3个镇,乡镇下辖117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山社区、龙华社区、白塔社区、赧场社区),164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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