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许昌市许昌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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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尧 许昌县历史悠久,相传唐尧时许由牧耕于此,故被称为“许”。

夏、商 昆吾族居许地,属豫州域。

西周 武王封太岳后裔姜文叔于许,男爵,称许国,都邑在今张潘镇古城村一带。

春秋 春秋末,许国小,力弱,屡遭大国侵伐,70余年间五迁其都(公元前576年迁叶,今叶县南15公里;公元前533年迁夷,今安徽省亳县东南城父;公元前529年迁叶;公元前524年迁白羽,今西峡县;公元前506年迁容城,今鲁山县东南);公元前504年为郑所灭。楚复立许元公,公元前482年许元公卒,许国终。

战国 原许国地属韩、魏。

秦 行郡县制,以故许国地置许县(县治在今张潘镇古城)、颍阴县(一说西汉初置颍阴县,治今许昌市)、颍阳县(故城在今许昌县西南),均隶颍川郡,郡治阳翟(今禹州)。

汉 西汉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析许县为许县和颍阴县(治今魏都区),均属颍川郡。东汉末,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下同),曹操迎献帝刘协都许,称许都。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改元延康。十月,曹丕迫刘协禅位,汉亡魏立。十二月,魏迁都洛阳。

三国 魏黄初二年(221年),文帝曹丕以“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县,为魏五都(长安、洛阳、谯、邺、许昌)之一。许昌县、颍阴县仍属颍川郡。

西晋 许昌为中原政治、军事重镇,颍川郡治亦自阳翟移此。

东晋 北方十六国混战,许昌先后为后赵前秦、前燕所占。

南北朝 初,许昌县、颍阴县属南朝宋。景平元年(423年),许昌城被北魏大将周几夷为平地,其地为北魏所据。颍川郡治迁长社(今长葛市老城),许昌县治移许田(今陈曹乡许田村)。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颍阴县并入临颍县。东魏天平初,置颍州,治长社。分颍川郡置许昌郡。元象二年(539年)恢复颍阴县。武定七年(549年)改颍州为郑州,治颍阴城(今魏都区),辖颍川、许昌、阳翟三郡。许昌县属许昌郡,颍阴县属颍川郡。北齐改颍阴县为长社县。北周大定元年(581年)改郑州为许州,治长社(今魏都区),许昌县、长社县并属之。

隋初 废郡改县。开皇三年(583年)改长社县为颍川县。大业三年(607年)复行郡县制,改许州为颍川郡,许昌县、颍川县均属之。

唐初 改郡为道,许昌县、颍川县隶于河南道。武德四年(621年)复置许州,颍川县复称长社县,许昌县、长社县均属许州。天宝元年(742年)又改许州为颍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复称许州。

五代 后唐庄宗讳其祖父李国昌之“昌”字,于同光二年(924年),改许昌县为许田县。

北宋 许州属京西北路。熙宁四年(1071年),许田县并入长社县。元丰三年(1080年),升许州为颍昌府。

金 改颍昌府为许州,领长社、长葛、襄城、郾城、临颍五县。

元 许属汴梁路,仍为州。

明 洪武元年(1368年),裁长社县,称许州,隶开封府。

清 雍正二年(1724年),升许州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州为府,增设石梁县为附郭。乾隆六年(1741年)又改府为直隶州,裁石梁县。

中华民国 1913年3月,废许州,重设许昌县,县衙称县公署,隶属河南省开封道(亦称豫东道)。

1928年,废道改区,许昌为中区第二区行政长驻地。

1929年废县公署,改称许昌县政府。

1933年,许昌为河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1944年5月,许昌被日军侵占。

1945年8月,日军投降,许昌县仍属国民政府河南省第五区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12月15日,许昌解放,原许昌县划为许昌县、市两部分,市辖城关,县辖农村。

1948年3月,增设许西县,许昌县京汉铁路以西划归许西县。同年12月,撤销许西县,京汉铁路以西原属许昌县部分仍归许昌县,并将临颍县的繁城、杜曲两个区划属许昌县。

1949年2月,成立许昌专区,许昌县属之。同年3月,繁城、杜曲两个区仍划归临颍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3年,石固南寨及董河湾村划归长葛县,原属临颍县的张潘南寨、汪场、王宋门和东申、南张、郭庄、温李划归许昌县。同时将繁城北半部及繁城西的司庄、吴刘、吴庄、马井、凹李王划归临颍县。

1957年,县属的樊沟、袁庄、榆林、洞上、白庙划归许昌市。

1960年7月,撤销许昌县,并入许昌市,蒋李集公社划归许昌专区农场。

1961年10月,恢复许昌县建置。12月,县属的碾上、五郎庙、塔湾、裴山庙、潘窑、董庄、赵湾、河湾、三里桥、李庄、孙庄、丁庄、七里店、洪山庙、菅庄、高桥营16个大队、54个自然村划属许昌市。

1962年7月,蒋李集由许昌专区农场复归许昌县。

1970年,许昌专区改称许昌地区,许昌县属之。

1982年初,县属邓庄公社的徐湾、大坑李,尚集公社的俎庄、王庄、郭楼、陈庄、金湾,河街公社的傅夏齐、罗庄、李庄、庞庄、崔戴张、老吴营,长村张公社的老户陈、徐庄、周庄、罗庄,将官池公社的马岗、申庄等19个大队、40个自然村划属许昌市。

1986年2月,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升为省辖市,许昌县属之。

1983年7月,县政府由市内衙前街迁往枪杆刘村北新址办公,次年8月,县委亦迁入。县委、县政府驻地称县直新区。经近20年建设,形成新城区。新城区规划面积10.257平方公里,建成面积4.2平方公里,居住人口近4万人,为许昌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08年10月6日,县委、县政府迁至位于许昌县尚集镇的许昌县新区创业大楼办公。至2012年2月,县直各单位陆续从枪杆刘迁到创业大楼和兴业大厦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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