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南宁市青秀区的历史沿革

浏览

在明末清初,地方基层建立郜团制度,今青秀区行政区域属南宁府宣化县,民国2年(1913年)改称邕宁县南附廓团。

民国21年,邕宁县开始设置地方自治筹备委员会,分区调查全县户口,编制甲、村(街)、乡(镇)、区地方组织,实行保甲制度。次年3月调查并编制完毕,计全县编制为。7808甲、766村(街)、68乡(镇);编成7个区,城区属中区,西乡塘、二塘、东门各一部分编为东门乡,划归中区管辖。至民国23年,成立10个镇,后城区有维新、宁武、明德、临江、邕江等镇和东门乡,共辖7个乡镇。

解放前,今青秀区辖区内曾没临江镇,辖中山路第一街、第二街,临江街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第四街,南国街第一街、第二街,经文街第一街、南一里、南三里,桃源路第一街、第二街、七胜街,古城口第一村、第二村,中山中东二里,共1975户,10475人。明德镇,辖民权路南一里第一街、第二街,中山路第三街、中山路东二里,共和路第五街,明德街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民族路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南一里。宁武镇辖虎邱村、沙井街,镇宁路第一街、第二街、宁武街。东门乡辖凌铁村、官塘村、金牛桥、麻村、东北村、西南村、长村等。

至1949年南宁解放前夕,城区调整为7个镇,共辖行政街64条。今青秀区分属邕南镇及宁武镇,管辖权南、南环、临胜、民族、民和(共和路第一段)、明德、仁东、中山、维新、经文、纬武、南国、桃源、临江、古城口等行政村(街)。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22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宁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接管工作。

1950年1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继续对旧政权进行接管,逐步取销旧街甲政权,并于1951年5月21日由市人民政府明令取销旧街甲政权,逐步建立居民小组,未组织居民小组的街道由抗美援朝分会负责日常工作。

1952年11月1日开始在民族路(包括共和路第一段)试点建立街道委员会,将全市原64条行政街划为30个居民委员会。在今青秀区辖区范围内有桃源、临江、中山、临胜、民族(包括共和路第一段)、明德(包括仁东街及权南街)、南国(包括经文街、纬武路)、南环、维新等居民委员会。

在区级政权建立前,在一段时间内实行“以警代政”,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街道工作,故基层政权的一切任务实际上由宣化、临江、维新公安派出所负责。

1952年底在南宁市城区设置第四、五、六3个区,今青秀区为第四区,由宣化、临江、明德3个公安派出所所辖区组成,包括南环、临江、民族、共和(共和路第一段)、明德、权南、仁东、中山(上段)、维新、经文(包括纬武)、桃源、临江、古城口等14街。该区为军政机关集中之地,省军政领导亦多住此。

1953年3月,南宁市决定将原郊区建立的一、二、三区合并,改称为一区,在市区建立二、三、四3个区。经广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均于3月16日成立。原定为四区的今青秀区改称二区,金丽昆任区长。区政府办公地址设在临胜街55号,辖区同上。另凌铁村亦增建一个居民委员会,属二区管辖。第二区成立时统计,人口为7493户29322人。

1955年12月,南宁市根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市区一级政权组织,建立街道办事处的决议,撤销3个城区政权,建立13个街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编制为5~7人,作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街道居民工作,并按中央关于一般100~600户、7~17个居民小组建立一个居民委员会的规定,将原有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整。原二区撤销后,在今青秀区辖区范围建立维新、宁武、临江、中山4个街道办事处。新街道办事处驻南国街40号,辖维新、维新南、经文、纬武、南宁武街道办事处驻新民路21、28号,辖维新北、望州岭、安宁北、宁武、沙井、镇宁居民委员。临江街道办事处驻保爱路保爱善堂,辖中山下、临江、古城、桃源、河堤、南国、中山东居民委员会。

1958年7月,南宁市恢复城区一级政权,设置江宁区。

1958年7月建立江宁区工作委员会。

1959年3月正式建立江宁区人民委员会(政府),辖中山、临江、维新、建政、亭子、宁武街道办事处,邕江南岸的亭子亦划归江宁区管辖。

1960年6月,南宁市建立人民公社,江宁区改称南宁市江宁区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恢复为江宁区人民委员会。

1963年1月,将原江宁区人民委员会分为中山、古城和南环人民公社,宁武、亭子办事处划出,区人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同时撤销。

1967年1月,将南环公社称为红旗人民公社,古城公社改称新城人民公社。

1968年4月,各人民公社均加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恢复城区政权,成立新城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5月正式成立新城区人民政府。

2004年,南宁市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