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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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尧时属冀州

虞舜时属幽州

夏商时属冀州。

周朝时属并州。

春秋为燕地。

高阳建邑于战国时期,先后属燕、赵、秦。

周安王二十年属齐。

周赧王二十年属赵。

秦属钜鹿郡。

西汉高祖六年始置高阳县,治在今高阳旧城,属涿郡。

永寿年间置高阳郡,为郡治,县属高阳郡。

延熹元年改属博陵郡。

建安末年县属河间郡。

三国时期,高阳为魏地。

西晋泰始元年隶属高阳国。

东晋至南北朝时期,高阳隶属高阳郡、瀛州。

隋开皇三年罢高阳郡,县属瀛州,十六年于县地置蒲州,县属之,高阳为州、县治。

唐贞观元年废蒲州,高阳先后属瀛州、鄚州、范阳郡。

开元十四年置高阳军,为军治。

宋至道三年县改属顺安军,高阳为军、县治。

明洪武元年高阳县属北平布政使司;二年,改属安州。

清雍正二年,高阳改属保定府。

中华民国二年县属保定府范阳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高阳先后属河北省保定专区、保定地区和保定市

1994年保定地、市合并,属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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