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甲倒戈,丢弃铠甲,放下兵器。表示战败。

弃甲倒戈,丢弃铠甲,放下兵器。表示战败。

丢弃铠甲,放下兵器。表示战败。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战争等
丢盔弃甲、弃甲负弩
(1)清·薛福成《庸庵笔记·述异·徐庶成真》:『须臾,贼众纷纷弃甲倒戈而北。』
(1)本子的封面上写着“弃甲倒戈”几个大字。
(2)含石叔叔给觉葸和淡彤讲了“弃甲倒戈”的历史故事。
(3)洪里初中的蓬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成语“弃甲倒戈”。
(4)建建写不出成语“弃甲倒戈”,所以昨天考试只得了99分。
(5)龙龙不会写成语“弃甲倒戈”的最后一个字。
(6)清·薛福成《庸庵笔记·述异·徐庶成真》:『须臾,贼众纷纷弃甲倒戈而北。』。
(7)若是这个月破的,便破;若是这个月破不的,只可依张子布之言,弃甲倒戈,北面而降之耳!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十六回:『若是这个月破不得,只可依张子布之言,弃甲倒戈,北面而降之耳。』
倒戈:[dǎogē] 军队投降敌人反过来打自己人。前徒倒戈,击于后以北。――《书·武成》。
弃弃:qì 1、<动>抛弃;舍弃。《六国论》:『举以予人,如弃草芥。』2、<动>糟蹋。《陶侃》:『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3、<形>舍弃的;废弃的。《芙蕖》:『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弃世] (1)摒绝俗务,超脱世外。(2)死的委婉说法。[弃市] 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示众,称『弃市』。
甲甲:jiǎ 1、<名>植物种子的外壳。《周易·解·彖传》:『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2、<名>动物护身的外壳。曹植《神龟赋》:『肌肉消尽,唯甲存焉。』3、<名>战甲,古代士兵穿的用皮革或金属制的护身服。《赤壁之战》:『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受之。』4、<名>甲士;披甲的士兵。《赤壁之战》:『今战士还者及关羽水军精甲万人。』5、<名>指甲。张孜《雪》:『暖手调金丝,蘸甲斟琼液。』6、<名>天干的第一位。7、<形>第一流的;头等的。《芋老人传》:『书生因甲第为相国。』8、<动>居第一位。《汉书·货殖传》:『秦杨以田农而甲一州。』[甲第] (1)权贵人家的豪华住宅。(2)科举考试的第一等。[甲姓] 大姓。
倒倒:dǎo 1、<动>人或坚立的东西横躺下来。《梦游天姥吟留别》:『天台一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2、<动>失败;垮台。《三国志·曹爽传》:『于今日卿等门户倒矣。』3、<动>把商店作价卖给别人。《儒林外史》:『我东头街上谈家当铺折了本,要倒与人。』dào 1、<动>位置、顺序、方向等颠倒。《祭妹文》:『则虽年光倒流,儿时可再,而已无与为印证者矣。』2、<动>不顺;违逆。《韩非子·难言》:『且至于忤于耳而倒于心。』3、<动>斟出;倾出。邵雍《天津感事诗》:『芳樽倒尽人归去,月光波色战未休。』4、<副>反而;反倒。《窦娥冤》:『不想婆婆让与他老子吃,倒把他老子药死了。』[倒冠落佩] 指去官归隐。[倒灶] 做事不顺利。[倒持泰阿] 倒拿着宝剑,将剑柄与人。比喻授权与人,反受其害。泰阿,宝剑名。[倒屣] 急于迎客,把鞋子穿倒了。引申为热情迎客。『倒履』。
戈戈:gē 1、<名>古代的一种兵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吐万里如虎。』2、<名>代指战争,常『干戈』连用。《过零丁洋》:『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弃:《寅集下·廾字部》《说文》古文弃字。《左传·襄四年》是弃□也。《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余详木部八画。(弃)(古文)弃《唐韵》诘利切《韵会》磬致切《正韵》去冀切,□音器。《说文》捐也。《尔雅·释言》忘也。《诗·周南》不我遐弃。《礼·冠礼·祝辞》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弃)考证:(《尔雅·释诂》忘也。)谨照原书释诂改释言。(《诗·召南》不我遐弃。)谨照原书召南改周南。
倒倒:《子集中·人字部》《广韵》《正韵》都皓切《集韵》《韵会》覩老切,□刀上声。什也。又绝倒,极笑也。《晋书·卫玠传》王澄有高名,每闻玠言,辄叹息绝倒。又倾倒。《杜甫诗》志士怀感伤,心胷已倾倒。又潦倒。《北魏书·崔瞻传》魏天保以后重吏事,谓容止蕴藉者为潦倒。瞻终不改。又《扬子·方言》大袴谓之倒顿。〈注〉今雹袴也。又《集韵》《韵会》刀号切《正韵》都导切,□音到。《诗·齐风》颠之倒之,自公召之。《礼·丧大记》小敛之衣,祭服不倒。〈注〉死者所用衣,多不尽着,有倒者,惟祭服尊其领,不倒也。《韩非子·难言篇》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又叶董五切,音覩。《季尤平乐观赋》或以驰骋,覆车颠倒。乌获扛鼎,千钧若羽。又叶都故切,音妒。《焦氏·易林》衣裳颠倒,为王来呼。呼去声。
戈戈:《卯集中·戈字部》《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古禾切,音锅。《说文》平头戟也。《徐锴曰》戟小支上向则为戟,平之则为戈。一曰戟偏距为戈。《礼·曲礼》进戈者前其□,后其刃。《正义曰》戈,钩孑戟也。如戟而横安刃,但头不向上,为钩也。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广二寸,用以钩害人也。《周礼·冬官考工记》戈柲六尺有六寸。〈又〉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注〉内谓胡以内接柲者也,胡,其孑也,援,直刃也。《释名》戈,过也。所刺捣则决,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书·牧誓》称尔戈。〈注〉戈,短兵也。人执以举之,故言称也。又《典略》周有孤父之戈。又国名。在宋郑之间,寒浞子豷封于戈,少康灭之。又姓。《史记》夏后有戈氏,宋戈彦,明戈镐。又司戈,武职,从八品,唐天授年间置。从弋,一横之。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