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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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2009年4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先后成立了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省基本药物领导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省医改领导小组、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决策,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省卫生厅也相继设立了药械采购管理处,成立了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建立了与各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出台工作规范。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提出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环节要求。下发了《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医药购销双方的采购交易行为、配送服务,强化以省为主导、各市协同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各地市、县(区、市)政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和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衔接工作。发改、财政、卫生、人事、社保、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对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人员编制、药品配备使用和药品收入等情况,对即将出台的政策进行周密测算,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意见,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进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协调各部门,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3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11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对全省11个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4月底5月初,省政府马林云副秘书长分别组织召开浙北、浙南片首批实施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座谈会,考察了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细听取了30个试点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对策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

  省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省发改委、人力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省卫生厅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并由厅领导带队,多次组织有关处室到各实施地区调研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实行医保优惠政策等各个具体环节都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对基层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决策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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