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

客观现实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和知觉。感觉和知觉以感性形象反映事物的个别属性或个别的事物,使人能把握各种现象和事物的外部联系。思维是以感觉和知觉为基础的一种更高级的认识过程,它运用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等智力操作对感觉信息进行加工,以存储于记忆中的知识为媒介,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这种反映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进行,带有间接和概括的特性。例如,人们看见各式各样的平房和高楼,通过思维则能形成房屋这一概念,它概括了所有平房和高楼的共同本质。人们可以看到阳光照射在岩石上,通过肤觉而感知岩石变热。但阳光照射与岩石变热的因果关系却不是感觉和知觉所能把握的,需要进一步利用有关的知识进行判断和推理,间接地加以认识。这种对客观事物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使人们能认识那些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掌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能预见事物的未来变化和发展,进而能动地改造世界。人们的思维是否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要受实践的检验。

思维活动可由外部事物引起,也可由记忆中的事物引起。一般来说,当人需要完成某种任务而又没有现成的手段时,思维活动便被触发并沿着任务所指引的方向进行。换句话说,思维活动是由一定的问题引起的,并指向问题的解决。这种思维活动称作目的指向性思维。它受意识的控制,是人的主导性思维活动。另外还有一种没有明确目的的思维活动,它很少受意识控制,带有自发的联想的性质,称作联想性思维。思维突出地表现在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去解决问题方面。

思维与语言

思维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心理学家认为,语言不仅是人们交流思想的手段,而且也是正常人进行思维的工具。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因素。但概念是由词来表示的,例如房屋的概念就是用词“房屋”来表示的。房屋一词单独以符号的形式存在,标志了所有各式各样的平房和高楼,具有概括性。词的这些特性使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成为可能。人在思考时,言语的发音器官的活动受到抑制,起作用的是一种不出声的言语即内部言语,思维是借助于内部言语来进行的。巴甫洛夫学说区分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将思维看作是以词为信号刺激的第二信号系统的活动。

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代表J.B.华生将思维与言语完全等同起来。他把思维看作是喉头的运动,只是微弱而已。确实,人的思维是伴随着言语发音器官的活动。例如,在默默地进行计算或其他思维作业时,可以记录到言语发音器官的肌肉变化,而且在朗读和默诵同一首诗所分别记录的言语发音器官的活动具有相似的性质。甚至在使用手势语的聋哑人身上也可发现,当他们思考时,也产生微弱的手部肌肉反应,肌肉发生变化。这些实验结果说明,思维和言语是有联系的,但并没有证明思维与言语可以等同起来。实验发现,让正常人在计算或阅读的同时不断地说“啦、啦、啦”,或在默默地翻译外文时用上下牙咬住舌头,以此来干扰思维活动时的内部言语,虽然思维活动有时可受到不利的影响,但仍能完成所要求的作业。

1947年S.M.史密斯等人进行了一项实验:史密斯本人接受箭毒注射,使全身的骨骼肌麻痹(包括整个言语发音器官在内),靠人工呼吸装置及其他医疗设备来维持生命。在麻痹消失、功能恢复正常以后,史密斯报告说,在他全身麻痹期间,意识没有受到干扰,思维活动仍能照常进行,他能理解向他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事后还能回忆出来。这个实验有力地表明,思维与言语是不能等同的,甚至言语也不是思维的必要因素。

70年代以来关于割裂脑的研究提供了同样的资料。在正常情况下,人的大脑两半球由胼胝体连接,两半球协同进行活动,但两个半球的功能是有差别的,通常在右手占优势的人身上,大脑左半球有说话和写字的功能,右半球则没有这些功能,在胼胝体遭到损伤或被手术切断后,大脑两半球就彼此独立地进行活动。但被割裂开的右半球仍可理解说出的或书写的一些东西的名称。右半球还可以进行简单的相加或相乘运算。这些事实也说明,没有说话功能的右半球仍有一定的思维功能,思维并不必以言语为工具。

许多实验结果表明,思维是不能与言语等同起来的,思维也不必须以言语为工具。在实际生活中,不掌握出声语言的聋哑人仍然可以进行思维。从人的心理发展来看,婴儿在未学会说话或刚刚开始咿咿学语时也是有一定思维能力的。照J.皮亚杰的看法,婴儿学习语言是以一定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为前提的。尽管如此,前面引述的那些事实也并没有否定,在正常的情况下人是借助言语来进行思维活动的。可以说,词的抽象和概括的特性和语法规则等,都使语言适于充任思维的工具。从而使人的思维活动变得更有效。有一些学者如B.L.沃夫等人,强调语言对思维的决定性作用。他们认为语言的结构决定思维的过程和内容,不同民族的语言带有该民族思维的特点。这种观点称作语言相对作用原理或沃夫假设。

思维的智力操作

思维之所以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能够解决问题,是由于它能对进入头脑的各种信息进行深入的加工。这种加工是运用一些智力操作来进行的。通常将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看作是思维的基本的智力操作。此外还有比较、分类等其他操作。

分析是在思想上将一个完整的对象分解为各个组成成分,或者将它的各种属性、方面、联系等区分开来。综合是在思想上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合为整体,将它的各种属性、方面、联系等结合起来。分析和综合是互相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二者在思维活动中是互相联系发挥作用的。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组成成分和多种属性。即使是同类的客体,它们也是既有共同的属性,也有彼此不同的属性。如果人们不能在思想上将一个客体加以分解,就无法把握其本质,而只能停留在事物的表面。同样,如果人们不能将客体的各个部分联合起来,就无法在整体上把握一个事物,而只能有片断的认识。思维总是与问题联系着的,任何一个问题都由一些条件和要求构成,问题解决首先需要人们将问题的条件和要求区分开来,同时又能将条件和要求联系起来。要在思想上将整体分解为部分,不管这是一个客体、事件、过程或问题,都需要应用记忆中储存的知识选择一个分析的角度即形成一个分析的标准,用这个标准或角度来分析。例如,人们可以从物理性质的角度来分析一块岩石的各种特性,也可以从化学组成的角度来分析它包含的元素和化合物;人们可以根据小麦在不同生长时期的特点来划分几个生长阶段等。人们的分析是否适当,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分析的标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与分析的情况相对应,综合也有一定的方式,即如何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合为整体。客观事物本身的各个部分是有其内部联系的,如果人们不顾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任意地将各个部分联合起来,就不能把握整体。例如,有32根火柴分成8堆,每堆4根,组成一个正方形,每条边都为12根(图1a),现减少4根,仍需保持8堆并使每条边保持12根,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个问题的解决(图1b)体现出了综合方式,这种综合方式建立在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客观情境的要求,所以能有效地进行综合。

图1 思维的综合方式 图

人们在进行分析和综合时常会以联想的方式来运用过去的分析标准和综合方式。而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新的分析标准和综合方式时,人们就会用类比的方法作出各种尝试,在分析综合的过程中逐步形成新的分析标准和综合方式。这是分析综合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种有效的分析,是将一个整体的几个部分或者几个事物联系起来进行分析。这种分析称作通过综合的分析。例如,有一个著名的火柴课题:用6根火柴构成4个等边三角形,并使每条边都等于1根火柴的长度。这个课题不能在平面上解决,而只能以立体的方式来解决,即构成一个三角锥体(图2)。

图

这个课题的解决要有许多心理过程参与。但从分析和综合来看,其中一个关键是将课题的条件和要求联系起来分析:如果在平面上构成4个独立的等边三角形,就需要12根火柴,但条件限定为6根火柴,因此无法在平面上解决课题;若以现有条件来解决课题,必须要将1根火柴当两根用,使1根火柴作为两个等边三角形的一条公共的边,即构成一个三角锥体。这种分析实际上是以课题的条件和要求的联系作为分析的标准,从而发现一根火柴的新的功用。以事物的联系作为分析标准,不仅可使分析得以进行,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综合。通过综合的分析有助于保持思维活动的方向,激活记忆中有关的信息,发现事物的新的属性或方面。在问题解决过程中,依照目的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手段,即所谓“手段──目的分析”,以及在已经熟悉的对象中发现其新的属性或作用的“功能分析”,均属于通过综合的分析。

抽象和概括也是互相联系的智力操作。抽象是在思想上将各个事物的共同属性抽取出来。概括是将抽象出来的各个事物的共同属性在思想上联合起来。通过抽象和概括,人们就可以从具体中把握一般,从个性中把握共性,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概念就是依靠抽象和概括形成的。抽象有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抽象所肯定的是从各种事物中抽取出来的共同属性,这种肯定是通过概括实现的。抽象所否定的是事物的具体特征。在形成概念时,需要将所肯定的东西与所否定的东西分离开来,人们往往清楚地意识到前者,而对后者则比较模糊。这就会使概念的应用发生困难,因为在应用概念时又需要再回到被否定的事物的具体特征。所以在进行抽象和概括时,人们既需要清楚地区分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又需要把握这两方面的联系。这反映出抽象和概括的水平。

抽象和概括依赖于分析和综合。没有适当的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难以进行。这在幼儿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会把年长的女性都称作阿姨,把能飞的动物都看作鸟。这种现象称作泛化,主要是缺少分析造成的。成人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一般来说,对事物的具体属性的抽象概括比较容易,而对事物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则比较困难。

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在思维活动中是互相联系着的。当思维活动以分析为主要的操作,则称这种思维活动为分析活动或分析过程。其余类推。

具体思维和抽象思维

具体思维是指以动作或形象来进行的思维活动。抽象思维是指以概念来进行的思维活动。

人类的高度发达的思维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劳动的产物。但思维不是人类所独有的,高等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思维能力。实验表明,类人猿能够解决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例如,关在笼内的类人猿可以用木棒将肢体够不着的水果拨过来;它还能将几个木箱叠在一起,爬到上面取得悬在天花板下的水果。在自然条件下,黑猩猩还能对一些东西进行加工,使之成为合用的“工具”。例如,它能用树枝插入白蚁穴来取得白蚁;如果树枝过长,它能将树枝折短并将侧枝捋掉。这些事实说明,类人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客体的关系,能解决本能行为所不及的任务。它们是有某种思维的,但是这种思维能力极为有限。一个已学会用水桶里的水灭火的黑猩猩,当它发现岛上的东西着火了,它不是从近旁的湖里取水来灭火,而是用一根长杆子爬到附近搁有水桶的另一个小岛,再从那里用杯子从桶中取水回去灭火(图3)。

图

这说明黑猩猩并没有形成高度概括的水的概念。高等动物如类人猿的思维是简单的、低级的,可看作思维的萌芽。它离不开动物的实际动作,是以这些动作来进行的,称为动作思维。

动作思维在人类幼儿身上也是存在的。如果在幼儿前面放一个水果,但用玻璃板将他与水果隔开,使他不能伸手直接够到水果,这时他可以将手绕到玻璃板后面取得水果。幼儿可以将一根木棍当马骑,将小椅子、小板凳当火车或汽车,或者扮演民警叔叔指挥交通,进行有一定内容的主题游戏。这些游戏显示出,幼儿可以借助于动作和表象来把握事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某些关系。表象是记忆中的直观形象,具有一定的概括性,是感性形象水平的概括。幼儿的思维主要是以表象来进行的,称作形象思维。儿童的形象思维有很大的局限性,他们所把握的事物受其经验的限制。形象思维和动作思维都属于具体思维或直观思维。

抽象思维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需要遵循逻辑规律,故又称逻辑思维。它是人类所特有的高度发达的思维。抽象思维是从儿童时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语言的掌握和知识的扩充对抽象思维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抽象思维在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但是成人也应用动作思维和形象思维。例如,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检修和安装机器设备时,总是实际地拆卸、组装调试等,需要运用动作思维。建筑师、设计师、文学家、艺术家常需应用形象进行创作。科学研究人员也利用形象事先在思想上检验实验方案,进行“思维实验”。成人的动作思维和形象思维与儿童是有区别的。成人是在抽象思维达到高度发展的水平下运用动作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因此它们也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的这几种思维是密切联系,互相渗透的,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需要运用各种思维。由于职业的需要,人们在进行思维活动时可能有所偏重,如文学家偏重形象思维、数学家偏重抽象思维等。但不管偏重哪种思维,从事任何职业的人都可以达到思维发展的高级水平。

人的思维还可按照新颖性而分为再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再造性思维表现为应用过去曾经采用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思维是应用独创的新颖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它具有强大的力量,是一切发明创造和创作所必需的。

参考书目
  1. L. E. Bourne, B. R.Ekstrand and R.L.Dominowski, The Psychology of Thinking, Prentice-Hall, 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1971.
  2. D. M. Johnson, Systematic Introduction to the Psychology of Thinking,Harper and Row,New York,1972.
  3. M. Wertheimer, Productive Thinking, Harper and Row, New York,1945.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