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灌溉

利用经过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农业污水浇灌农田(包括林地、草地、园地等)的技术措施。城市污水按来源分为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径流污水。农业污水指农村生活污水和在农作物栽培、牲畜饲养、农产品加工等过程中排出的污水或流态物质。在缺水地区或干旱缺水季节利用污水灌溉,是解决灌溉水源不足的重要措施之一。

概述

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和工业的迅速发展,污水不仅数量增多,水质也日趋复杂多样。污水的任意排放能污染自然环境,破坏江河、湖泊水源,甚至污染海洋水域,影响农业和渔业生产,为害人类健康。利用污水灌溉农田,既可为农业生产提供水肥资源,又为改善城市卫生条件、解决环境污染提供了重要途径。最早的污水灌溉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1559年和1878年,德国和法国先后以生活污水灌溉农田,收到了增产效果。工业发达国家的水源污染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达到高峰。为了保护水源,许多国家成立机构,制订法规,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解决水质污染问题结合起来,并相继建立了污水灌区,有计划地进行水质调查、评价、水质监测与管理工作。有些国家还利用遥感技术监测水质污染情况。

中国于1973年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和《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开始治理污染源,并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的试点工作。1979年制订了《环境保护法》,提出了“合理利用污水灌溉,防治土壤和作物污染”的条例规定,并颁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作为污水灌溉的依据。现已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郊区建立污水灌区,面积达2000多万亩。

污水处理

利用污水灌溉之前先要作水质分析,以确定污水灌溉的可能性及其污水处理的方法。

水体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病原体(包括病毒、病菌、寄生虫等),悬浮固体(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木质素等),酸性和碱性物质,石油等矿物油污染物,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物(汞、镉、铬、铅、钒、钴、钡、硒、镍、锰、砷等),难分解的有机物(有机氯化物、多环有机化合物、有机氮化物、有机磷等)以及放射性污染物等。特别是有毒的重金属化合物在自然界中一般不易消失,可通过食物链而被富集,引起人体疾病,其中不少是致癌物,对人类危害极大。

对废水和污水一般采取三级处理方法。一级处理包括过滤、沉淀、曝气、中和和化学氧化;二级处理采用曝气塘、活性污泥法、接触氧化法、高负荷活性淤泥法和生物氧化净化法;三级处理包括:离子交换法、电渗析法、粒状活性碳处理法等。生活污水经过一级处理,如沉淀(除去悬浮物、渣滓等)、拦截(除去油脂、浮物等)、稀释(掺清水)等,即可用于灌溉。含有传染病菌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后方可用于灌溉。工业废水污染物质成分复杂,常需采用综合方法,先回收其中有用物质,再对有害成分进行化学处理或生物化学处理,达到灌溉水质标准后才能用于灌溉。一般城市生活污水经过二级处理就可用于灌溉。

污水处理的工程设施一般由污水引水口(或污水泵站)、调节池、沉淀池、污泥消化池、防渗渠道系统等组成(三级处理将有专用的污水处理装置)。经过一定处理后的污水,除含有农作物生长需要的氮、磷、钾和多种微量元素外,仍有少量有害、有毒物质,在用于灌溉之前还须利用污水库、渠或净化塘等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

污水灌溉制度

污水灌区建立之前,要进行全面规划,并制定一套合理的污水灌溉制度和管理措施。污水灌溉要因地、因时、因作物制宜,采用不同的灌水方法,严格控制灌溉水量:大苗多灌,小苗少灌,现蕾开花期不灌;气温低时适量多灌,气温高时少灌,炎热天气不灌;高秆作物多灌,矮杆作物少灌,蔬菜、瓜果、块根、块茎作物不宜用污水灌溉。对含氮量高的污水实行清水、污水混灌或两者轮流灌溉。污水灌溉更应注意排水,以免引起土壤次生盐碱化,以提高土壤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增强土壤对污染物质的净化能力。此外,还须防止蚊蝇的孳生,以保持污水灌区的环境卫生。

研究方向

由于土壤的净化能力有限而污水水质又复杂多样,为合理进行污水灌溉,除须加强水源污染治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外,还要进一步开展对河、渠、库、塘的净化作用、农田土壤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及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转化等规律的研究,加强对污灌水质控制、监测、预报方法及水质模型的研究;以及对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污水灌溉制度和污水灌溉技术的研究,以进一步发挥污水的灌溉效益及提高生态环境效益。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