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林草措施

水土流失地区,为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益所采取的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等技术措施。林草措施是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的组成部分。在一个治理区内,它与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组成一个有机的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林业措施按防护目的分为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固沙造林等多个林种。水土保持种草措施,除了人工种植草本植物之外,还包括天然草地改良。

概况

中国古代《周书》、《荀子》等著作中都曾提倡过植树造林,《管子》一书甚至将一国的贫富直接和那个国家山泽中草木生长的情况相联系。但是,长期以来中国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日益加剧,自然灾害频繁。至20世纪80年代,全国森林覆被率只有12%,其中防护林面积只占森林面积的6.4%。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生产,1978年开始建设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简称“三北”)防护林体系,实行乔木、灌木和种草相结合。至1985年已完成第一期工程,并初步发挥效益。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各地区根据土地面积和对粮食生产的要求确定林草措施所占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流域面积的30%。世界其他国家在治山治水中也十分重视林草措施。如法国在1860年为了防治频繁的水灾制定了《山区造林法》;苏联在1917年开始以治理水土流失为目的的防护林建设;日本全国现有森林覆被率68%,其中防护林(日本称保安林)占森林面积的30%,并且与种草相结合,如在造林整地工程的水平阶边坡栽种草皮,对土壤遭受严重冲刷的陡坡地块,则采用装有肥料草籽的绿化袋,用竹扦钉入土内,遇雨后便生根、发芽、长叶,当年即可覆盖地面。

水土保持林的作用

(1)保护地表,减少地表径流和泥沙流失。具有密集的林冠、良好的近地表的下木植被和未被破坏的枯枝落叶层的水土保持林,可以保护地表免受雨滴直接击溅。树冠可以截留降雨,一般截留率为15%~30%。被林冠截留的雨水,除一小部分被蒸发到大气中以外,其余大部分经过枝叶一次或多次截留以后,缓慢滴落或沿树干流下,改变了雨水落地的方式和降雨再分配。林冠起到保护地表的作用。林地的枯枝落叶腐烂后形成似海绵的松软层,具有良好的吸水能力和透水性。据测定,1kg的枯枝落叶可吸收2~5kg的降水,而多余的水分通过枯落物层渗入土壤,变成地下水,因而减少了地表径流。在10°的山坡上,有枯落物覆盖的地表,其径流量仅为裸地的1/30。同时林下的苔藓、地衣、草本植物和灌木等活地被物和枯枝落叶层还增加了地表的粗糙度,减小径流速度。根据对中国陕西省延安县大砭沟营造的5~6年生的刺槐、榆树混交林的测定,其林地较自然荒坡减少径流61.7%~79.6%,减少泥沙流失量83.1%~89.5%。

(2)改良土壤,提高地力。林地的枯落物经分解后,变成腐殖质归回土壤,使林地土壤腐殖质比无林地土壤高 4%~10%,形成具有良好团粒结构的土壤, 从而使其理化性质和结构状况得以改善。林木的根系不仅能网络土体,而且可疏松土壤,增加其通透性,一些豆科树木(如刺槐等)的根部生有大量的根瘤菌,可以固定空气中的氮素,增加土壤合氮量(少数非豆科树种如醋柳,也有固氮作用),发挥改良土壤的作用。

(3)改善小气候。由于白天树冠能阻遮太阳辐射并部分被反射,加之叶面的蒸腾吸热作用,使林地平均气温在白天和夏季皆较无林地低;而树体的密集又使林内、外气流交换减弱,故在夜间或冬季,林内温度高于无林地,因而缩小了日温差及年温差的变幅。树体的蒸腾、蒸发还使林区的空气湿度较无林地高5~10%。各种防护林带还能降低风速,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改善农作物的生长条件。

(4)增加经济效益,发展山区商品生产。此外通过林业措施还可提供部分木料、燃料。

种草的作用

发育良好的草地对地表径流和土壤侵蚀的影响与水土保持林相似。据测定在一般降雨条件下,20°的苜蓿坡地较2°坡耕地减少径流88.4%,减少泥沙流失量97.4%;草本植物的根系能改良土壤,种植三年的苜蓿地,土壤水稳性团粒可达3.9%,较一般农地增加4.6倍。同时,种草还可获得部分饲料、 肥料,促进农、林、牧、副业发展。

技术特点

(1)水土流失地区的土壤干旱瘠薄,必须选择如刺槐、醋柳、柠条、苜蓿等抗旱性强的树种、草种,在背风向阳、土质较好的地块栽植果树或其他经济林;

(2)根据不同地貌部位水土流失的特点配置林种,形成良好的农林生态系统;

(3)采用水平阶、鱼鳞坑等水土保持工程造林整地方法,蓄水保土,为幼树成活、生长创造良好条件;

(4)在树种、草种的配置上,可营造复层混交林,或者实行乔木、灌木、种草相结合,采取块状、带状等镶嵌配置,以求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参考书目
  1.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西北水土保持生物土壤研究所合编:《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农业出版社,北京,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