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积作用

环境污染物进入机体的速度或数量超过机体消除的速度或数量,造成环境污染物在体内不断积累的作用。

将具有蓄积性的环境污染物,如以低于中毒阈剂量同机体接触,一般不出现毒作用。但如反复多次接触,并且每次接触的时间间隔,短于机体消除该污染物所需要的时间,就会有一定数量的环境污染物在体内不断蓄积。蓄积量超过中毒阈剂量时,则出现毒作用。这就是物质蓄积。机体吸收环境污染物后,机体的结构或功能可能改变,如这种变化是不可修复的,或在修复过程未完成时机体又多次与该污染物接触,致使结构或功能的变化不断加深,这就是功能蓄积。但根据现有科学水平还不能将物质蓄积和功能蓄积明确区分开来,因为这两种蓄积,可能是同时发生而且互为基础的。环境污染物的蓄积性是亚急性毒作用慢性毒作用的基础。

环境污染物在机体内的蓄积作用,可以通过动物实验来确定,方法如下:

(1)最简单的方法是把同样的实验动物分为两组,先按常规方法测出某一环境污染物对其中一组动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然后,把相当于这一环境污染物LD50的1/20至1/10的剂量,逐日给予另一组动物,为期一个月;而后,再给予剂量为 LD50的该环境污染物。这时,如动物死亡数量超过50%,则可认为该环境污染物在体内能引起蓄积毒作用。

(2)常用又较精确的方法是蓄积系数法,就是把同样的实验动物分为两组,并选定某种较为灵敏的生化或生理的急性毒作用观察指标(例如血液中酶活力变化等)。利用一组受试动物,求出半数有效剂量(ED50),即能使这组动物中的 50%出现观测指标变化所需要的最低剂量;再把相当于此 ED50的1/20至1/10的剂量,逐日给予另一组动物,直到50%受试动物出现同样的观测指标变化为止,记录其累计剂量。根据累计剂量与ED50的比值,即可计算出蓄积系数KK值的大小,表示蓄积作用的强弱。当K≥5时为极弱,K≥3时为中等,K≥1时为显著,K<1时则为极高。

(3)蓄积率也可用来表示一种环境污染物的蓄积作用。方法是选取两组同样的动物,其中一组为对照组,按常规方法测定LD50;另一组为蓄积组,每日给予相当于LD50的1/20的剂量;一个月后,按常规方法测定 LD50。这样便可按下式计算蓄积率: 蓄积率越大,则环境污染物在机体内的蓄积作用越强。

(4)生物半减期也可反映环境污染物在体内的蓄积情况。生物半减期是一种环境污染物在体内减少到原有量的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测定整个机体的半减期较为复杂,通常是间接测定环境污染物在血液中的浓度降低50%所需的时间,即测定在血液中的生物半减期。在实际测定时,可将某种环境污染物从静脉注入体内,然后按一定间隔时间测定其在血液中的浓度,并把结果记录在半对数坐标纸上,纵坐标为血液浓度,横坐标为时间。这样就能绘出反映两者关系的直线图,并求出该环境污染物在体内的生物半减期。如果环境污染物每次进入机体的间隔时间比生物半减期短,则其蓄积可能性极大。反之,如每次进入机体的间隔时间比生物半减期长,则其蓄积可能性极小。如果两者相等,那么,每经过一个半减期,体内的蓄积量相当于这一时期内进入机体总量的一半与前一阶段蓄积总量一半的代数和。经过6个半减期后,体内蓄积量便接近蓄积极限(相当极限值的98.44%)。此后,即使该项污染物继续进入机体,体内蓄积总量也不再增加,基本上保持平衡状态。

参考书目
  1. WHO,Principles and Methods for Evaluating the Toxicity of Chemicals,Part 1.Geneva,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