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政府机构,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现任局长胡逸洲。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制定和执行发展民用航空事业的方针、政策,维护国家航空权益,保证飞行安全,加速发展民用航空事业。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国的民用航空企业和事业;制定和颁发保证正常、安全飞行与提高服务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和管理民用航空技术装备的适航标准;统一管理民用机的注册登记,颁发适航证;制定民航各类空、地勤技术人员的技术标准,颁发工作执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地区性民航组织的活动,管制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国境内的飞行。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5个城市先后建设了一批设备比较完善、可保证在复杂气象条件下起降大型喷气式旅客机的民用机场。在全国有 3所培训各类业务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的高等院校,有一个科学研究所。在各地还设有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干部和技术工人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工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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