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整治

用整治建筑物调整和控制水流,稳定有利河势,以改善航道航行条件的工程措施。广义的航道整治也包括炸礁、疏浚和裁弯取直等。航道整治的主要任务是:稳定航槽;刷深浅滩,增加航道水深,拓宽航道宽度,增大弯曲半径;降低急流滩的流速;改善险滩的流态。可分为山区航道整治、平原航道整治、河口航道整治

航道整治是河道治理的一个部分。中国的航道整治有着悠久的历史。相传大禹治水时就遵循顺水之性,因势利导的方法。1565年,潘季驯提出了“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整治原则。1949年后,随着水运事业的发展,中国从东北到西南在数量众多的河流上都进行了航道整治工程。长江上游的川江(宜昌至宜宾)通过整治改善了航道条件,结束了川江不能夜航的历史。沿海的闽江、甬江、瓯江和黄浦江等河口,通过整治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欧洲的莱茵河、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以及苏联的伏尔加河也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航道整治工程。

航道整治不但可以使航道的尺度增加,而且还可使航道获得较长时期的稳定。航道整治与疏浚相结合,可以造成有利的流态以减少挖槽后的回淤。相对于渠化工程而言,航道整治后河道的流量和总输沙量不变,对天然水文情势改变较少,基本上不影响环境状态,工程投资也较小。

航道整治是综合治理河道的一个方面。规划设计时要兼顾防洪、排灌、工业布局和港口等方面的要求。为了正确地进行航道整治,必须掌握航道的演变规律。因势利导,顺应河势是航道整治的一个原则。航道的整治规划与设计一般包括:确定航道等级及最低通航水位;根据要求的航道尺度确定整治建筑物顶部高程(即整治水位)和整治线(整治水位时两岸整治建筑物或一岸整治建筑物与对岸岸边构成的水边线)宽度;在平面上确定整治线的位置和形态;最后采用整治建筑物固定、控制和调整整治线。在建筑物的布置上应以最少的工程量来达到最大的整治效果。

常用的航道整治建筑物有:

(1)丁坝,是最常用的整治建筑物。坝轴线与流向交角较大,其主要作用是固定边滩、束窄河床、加大水流速度以冲深和稳定航道。

(2)顺坝,也称导流坝,大致与岸线或主流线平行,可用以调整岸线,导引水流,还可用以封闭倒套、尖潭和汊道等(见平原航道整治)。

(3)护岸。

(4)锁坝又称堵坝,常用以堵串沟、调整汊道分流比等。锁坝坝顶高程可根据分流需要确定。经常淹没在水下的锁坝称潜锁坝。它具有调整河流比降和河床糙率的作用。航道整治建筑物按构造情况,可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类。重型多为土石等材料抛砌的实体重力式结构;轻型多为桩木、编篱和网等构成的透水式结构。前者又常称永久性建筑物,后者称临时性建筑物。整治建筑物的材料仍以传统的土石料居多,土工织物也日益得到应用。中国的航道多采用中低水整治,因而其建筑物在洪水期多处于淹没状态。(见河道整治建筑物)

由于水流、泥沙和河床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河床演变还难以用定量方法准确确定。航道整治工程的有关数据多依赖过去工程实践积累的经验和航道变化的具体情况确定。有条件时,对重要和复杂的河段可进行水流和泥沙模型试验,验证和改进整治工程的规划与设计。

参考书目
  1. 河海大学、重庆交通学院编:《航道整治》,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