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急性毒作用

环境污染物在人或动物生命的十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内,每日或反复多次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损害作用,又称亚慢性毒作用。

环境污染物的亚急性毒作用,主要是通过亚急性动物毒性试验来确定的。试验的目的是在急性毒性试验(见急性毒作用)的基础上,确定受试物的主要毒作用,并对受试物的最大无作用量和中毒阈剂量作出初步估计,同时了解受试物有无蓄积作用和作用的靶器官。进入机体各器官的环境污染物在靶器官中的蓄积量将首先达到引起损害的剂量或浓度。亚急性毒性试验可为慢性毒性试验的实验设计提供依据。

亚急性毒性试验的试验期限,如用啮齿类动物一般为3个月,狗为1年。但对某受试物若只进行亚急性毒性试验而不再进行慢性毒性试验,则持续时间应稍长。啮齿类动物可延长到 6个月。若在进行亚急性毒性试验后还要进行慢性毒性试验,则可适当缩短。对实验动物的要求和观察的指标,都与慢性毒性试验相类似。

亚急性毒性试验所用剂量较大(一般为半数致死量的1/10至1/80),动物年龄较轻,故病理变化比较迅速和明显。这些特点使亚急性毒性试验成为环境毒理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美国C.S.韦尔等人曾测定33种化合物(包括杀虫剂、添加剂和稳定剂等)对大鼠和狗的毒作用,观察它们对血液、病理解剖和生化等方面作用的36项指标,求得无作用剂量,发现大部分物质的3个月的试验结果与2年的试验结果相近。有的学者依据82份毒性试验资料,对122种化合物和566个剂量水平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除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外,在3个月毒性试验中未呈现毒性的化合物,在2年毒性试验中呈现毒性的只有10%以下。因此,根据3个月毒性试验的结果来推断2年毒性作用,有90%以上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