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委员会

执行 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规划的机构。简称CAC。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1962年召开世界卫生组织(WHO)第二十九次执行委员会和 FAO/WHO食品标准会议时成立了食品法规委员会。委员会的宗旨是保护食品消费者的健康;保证食品贸易的公平交易;促进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间有关食品标准工作的协作,通过和借助于这些组织决定先后顺序和促进及保证标准草案的拟订;最后决定标准并在被政府采纳后,在食品法规(Codex Alimentarius)中公布,作为地区性或世界范围的标准。食品法规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1985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十六届全体会议,中国首次作为正式成员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