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

为了满足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需要,合理、完美地组织和塑造具有美感而又舒适、方便的室内环境的一种综合性艺术。是环境艺术的一个门类。

室内装饰一词始于欧洲17世纪的巴洛克式和18世纪的洛可可式建筑艺术。当时,艺术家们在建筑室内空间的围护表面(如天花板、墙壁)设计较多的附加装饰,一般多采用卷草、花卉等彩绘纹样和浮雕装饰,以美化室内环境。1820年以后,混凝土建筑逐渐代替了砖石木瓦建筑。这一现代化的建造方式要求排除一切不必要的装饰,而将舒适、方便的功能放在首位。于是,室内装饰不单纯是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多余和附加的装饰,而是从环境艺术设计的角度出发,考虑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场合下在心理、生理上对室内环境的要求,把握空间,设定其形状、大小,设置用具,综合处理艺术陈设,为人们提供一个既舒适、方便,又科学、美观的生活环境。

室内装饰的内容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依附于建筑实体的,如空间造型、绿化、装饰、壁画、灯光照明以及各种建筑设施的艺术处理等,统称为室内装修;另一类是依托于建筑实体的,如家具、灯具、装饰织物家用电器、日用器皿、卫生洁具、炊具、文具和各种陈设品,统称为室内陈设。后一类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移动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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