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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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于现实的资本运动之外、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能给持有者按期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股票、公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

虚拟资本是随着借贷资本的出现而产生的,它在借贷资本的基础上成长,并成为借贷资本的一个特殊的投资领域。

构成虚拟资本的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是代表获得收入的权利,是一种所有权证书。有了这种证书,在法律上就有权索取这个资本应获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它们的价格是按照利息资本化的原则决定的。例如,股票的价格就是由股息的多少和银行利息率的高低来决定的。如股票面额为100元,年股息率为10%,每年可得股息10元,银行年平均利息率为5%,那么,这张面额为100元的股票就可以卖200元(10元÷5%=200元)。由此可见,股票价格与股息的多少成正比,与利息率的高低成反比。此外,股票的价格还受到股票供求状况的影响,因而它还会随着产业周期的变动而变动。公债券的价格决定方法,同股票相类似,但又有其特点。这是因为,公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所以公债券的市场价格,主要是随着银行利息率的变动而变动。例如,公债券面额为100元,支付年利6元,银行年平均利息率为5%,那么,面额为100元的公债券,就可以按120元的价格出售。

虚拟资本形成后,一部分货币就会专门投放在这种生息的有价证券上,以获取利息。

虚拟资本虽有价格,并能带来一定的收入,但并不是现实的资本,而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如资本主义国家发行的公债,就是一种非生产信用,一般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它的利息是靠税收来支付的。股票虽与此有所不同,代表着投入企业的现实资本,但它本身并不是现实资本,不能在企业中发生作用,只是有权索取这个资本所生产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证书。虚拟资本只能间接地反映现实资本的运动,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0页),它跟现实资本不仅有质上的区别,而且在量上也是不同的。虚拟资本的数量等于各种有价证券的价格总额,它的变动取决于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量及其价格水平。在一般情况下,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现实资本的价值总量。虚拟资本的价格或者完全不代表现实资本,或者虽代表现实资本,但并不能反映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化。这种价格的独立化运动和独特决定方法,使它独立于现实资本运动之外。虚拟资本的价格涨落,对于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现实资本并无影响。

虚拟资本虽不是现实的社会财富,但它会促进社会财富的集中。通过股票的发行和公司债券的出卖,可以把社会资本集中到大型股份公司手中,促进大规模的社会生产的发展。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虚拟资本有日益膨胀的趋势。虚拟资本的迅速增长,表明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的进一步分离,加剧了投资、欺诈和掠夺,反映了资本主义寄生性的加深。日益膨胀的虚拟资本与现实资本的矛盾,只有在经济危机中才能得到暂时的、强制性的解决。这种解决是灾难性的,有价证券急剧贬值,甚至成为一钱不值的废纸,交易所和股份公司纷纷倒闭,投机性的空头公司大批破产,这一切都加剧了经济危机带来的社会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