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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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头为原料制作的工具。它是人类最初的主要生产工具。在很长的时期内,石器在生产中占有支配地位。在考古学上,把主要使用石器的时期称为石器时代,这一时代大约开始于二、三百万年以前,可以划分为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3个阶段(见史前考古学)。每个时代或文化的石器,制作工艺和器形都具有不同的特征。甚至晚到青铜时代,某些石器在生产上仍然发挥着主要的作用。根据石器的制作方法,可分为打制和磨制两大类。随着时间的推移,制作工艺和器形都有显著的变化,因而石器的制法和器形,常常成为判断遗迹年代或文化性质的重要标尺。

石器的原料和来源

石器时代人类制造石器的石材是经过选择的。硬度大的矿物,如火石、浅燧石、石英、玛瑙、碧玉、黑曜石和软玉;硬度较大的火成岩,如安山岩、流纹岩、玄武岩辉长岩和绿辉岩;质地稍软的水成岩,如页岩、砂岩等,都是经常选用的石材。不过往往受到附近所产石料种类的限制。石材的来源大体有3种:第1种是采集砾石,在山谷、河床和海滩上,有经水冲磨的砾石(河卵石),这是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第2种是开采石料,在山上开采石材,并就地打成石器的粗坯,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大窑旧石器制作场和广东南海西樵山遗址都属于采石场遗址。在欧洲还发现用竖井坑道来开采火石的遗迹。第3种是贸易交换,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获得附近所不出产的石材,如获取软玉、松绿石、黑曜石等比较珍贵或性能较好的石材,多采用这种方式。

石器的制作工艺

打制工艺

这是一种原始方法,从旧石器时代起即广泛地被应用,直到新石器时代甚至更晚的时期仍然使用。制作时用石锤(或角、木锤)打击石材,打下具有锋刃的碎片,称为石片,可用来加工成石器。石材被打下若干石片之后,失去其原来的形状,表面遗有许多石片的剥离痕迹,称为石核,是打片过程中的剩余物。打制石器的制作,一般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即打片。在此之前,需要修理石材,如系球形砾石,先在顶部打成一个平面,叫作“台面”或“打击面”(也有利用砾石面作为台面的)。沿台面的边缘向下打制石片,被打击的地方,叫作“打击点”。打击点之下出现一个半圆形的凸包,叫作“半锥体”。在半锥体之中,又有一个小凹坑,叫作“疤痕”。石片上环绕打击点的地方,有许多同心圆的纹道,叫作“弧形纹”。由打击点放射出许多细小的裂痕,叫作“裂纹”。凡属人工的打制石片,都具有上述的各项特点。打制的方法有3种:一是直接打法,用石锤直接打击石核以剥离石片,是最常用的一种打法;二是砸击法,把石核放在石砧上,再用石锤砸击,北京人的两极石片或两端器便是用这种方法制成的;三是间接打法,用木制或骨角制的短棒,一端放在石核上,用石锤打击另一端,可以产生细长的石叶,细石器中的细石叶便是用这种方法打成的。第二步是加工。打下的石片具备了使用痕迹或经过加工修整具备了一定的形状,才能称之为石器。加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打击法,用石锤沿石片的边缘垂直打击,打出深而短的痕迹;另一种是压制法,用石制或骨角制的压砸器,在石片的边缘上压出浅而长的痕迹。一般的加工,是由石片的劈裂面向背面加工,称为单面加工。由两面交互加工的,称为两面加工。在石片的两缘,向不同的方向加工,称为错向加工。

除人工打制以外,自然力也可使石块破碎,成为自然破碎的石片。自然破碎不外有下列两种原因:一是外力破碎,原因较复杂,如急流冲击、冰川移动等,可将石块击碎成石片。这种石片多棱角而缺乏固定的形状,既没有台面,半锥体也不显著,不难与人工打制石片相区别;二是因冷热变化而致破碎,有些石材在太阳热晒之下骤然遇冷,可裂成许多介壳形的圆石片,同人工打制石片截然不同。

磨制工艺

是指把石器的表面磨光,磨出刃部,并把石材磨制成形,这在石器制作上是一进步。中石器时代开始出现磨制技术,但还限于局部磨光,到了新石器时代才普遍地被应用,可以说磨制石器是新石器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首先要将石材打制或切割成一定形状的粗坯,然后放在大的砥石上加砂蘸水研磨,制出光滑规整的石器。伴随着磨制石器的出现,还产生了切割和钻孔等进步技术:前者在扁平的石材上,加砂蘸水,用木片压擦从两面切成沟状,然后截断;后者用木棒或竹管加砂蘸水在石器上钻磨,如用木棒由两面钻透,孔呈两个截顶圆锥形,如用竹管钻孔,则孔为圆柱形。

石器的类别和器形

砾石石器

也称石核石器。从砾石或石材上打下石片,以剩下的石核作为工具来使用。典型的代表象阿布维利文化阿舍利文化的手斧、丁村遗址的三棱大尖状器,系从两面或三面交互打击加工,使之成形。习惯上把两面刃的砾石石器称为敲砸器,单面刃的称为砍斫器,在砾石周缘加工的,称为盘状器。在砾石的周身加工,则成为圆形的石球。但以上的用途分工并不甚明显。至于打制的斧形器或在砾石两侧打成凹腰的网坠,大抵是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或更晚的遗物。

石片石器

系用石片或石叶加工而成,主要有刮削器、尖状器和雕刻器等几类器形,延续使用的时间比较长。刮削器是在石片的一边或多边加工,用来刮削兽皮或木、骨一类工具,由于刃部的加工部位以及形式的不同,有短刮器、长刮器、圆刮器、复刃刮器、凸刃刮器和凹刃刮器等名称。尖状器是沿石片相邻的边加工成锐尖,以利于刺割。其他象桂叶形器、矛头和镞等武器的出现时间稍晚,大都是从两面细致加工,也属于这一类器形的范畴。雕刻器系在石片的尖端,打成垂直的短刃,可用来雕刻骨角器及其艺术品。两端器出自砸击法的石片,两端有打击的痕迹,为北京人文化的典型遗物。此外,在石片两侧打缺口的粗糙石刀,则是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收割工具。

细石器

是形状细小的一种打制石器,一般都是以间接打法打出的细石核、细石叶及其加工品为限,有人把器形较小的石片石器也称细石器,那是出于误解。细石器基本上可分为东亚、北美地区和地中海周围地区两个传统,它们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中石器时代,在某些地区,甚至到新石器时代或更晚仍在继续使用。东亚、北美地区的细石器以细石核和细石叶为主要代表。细石核有船底形、楔形、圆柱形和圆锥形等各种形式,台面经过细致修整,核身遗有剥离细石叶的条状痕迹,严格地讲,它本身并不属于工具。细石叶作扁薄的长条形,一般长2~3厘米,宽0.5厘米,厚0.2厘米左右,在侧缘上有加工或使用的痕迹,有的截成长方形的小块,这些细石叶是嵌镶在骨刀梗上的石刃。用细石叶加工成的工具,有尖状器、钻和刮削器等。地中海周围地区以几何形细石器为主要特征,用细长石叶加工成三角形、梯形和半月形等石刃,可镶嵌在柄上作为镞、刀、镰等复合工具使用。

磨制石器

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用途分工的愈加明确,磨制石器的器形比其他各类石器更为复杂。从用途上大体包括以下各类:

(1)砍伐工具。最常见的有斧、锛、凿,主要用于加工木材。斧身一般作长方形,厚薄不等,主要特征为两面刃。还有3种特殊的形式,即有孔石斧、有肩石斧和有段石斧,前者是青铜钺的前身,后两者是华南地区具有特征的遗物。锛与斧相似,不过刃部为单面刃。凿身狭长,具有单面刃或双面刃。以上的各器都附着木柄使用,今天的金属工具仍然保持其基本形态。

(2)农耕工具。有铲、穿孔砾石、刀、镰和磨盘等。铲身扁薄狭长,附木后可用来翻土播种。穿孔砾石可能是套在带尖的木棒上,以供脚踏掘土之用。刀有长方形和半月形两种,前者多穿一孔,后者多为两孔,可系绳套在手上,以摘取粟穗,今天的铁铚镰仍然保持其形状。镰是附着木柄的收割工具,最早见于裴李岗文化,刃部附有锯齿,但在后来的仰韶文化中却非常罕见,到龙山文化时又再度盛行,刃部已无锯齿。磨盘和磨棒是加工谷物的工具,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的四足磨盘尤具特色,较晚的石磨盘变得简单粗糙,数量也相对减少。

(3)兵器。有镞、矛头、钺、戈、剑、锤斧和弹丸等。镞和矛头是最常用的狩猎工具,弹丸也可能与之有关。至于钺、戈、剑和锤斧等,大抵是模仿青铜器而出现的新器形。

(4)仪仗。穿孔的石球和齿轮状的环形石斧,属于权杖上的头饰,盛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青铜时代的某些地区。

(5)装饰品。多以精致美观的石材制成,有珠、管、坠、环、璜、玦等,大都属于佩饰。中国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环、璜、玦、璇玑、琮、璧等精致的玉器,成为商周礼器的前身。

同金属器的关系

青铜器中的部分工具、武器,很明显是承袭磨制石器的形制而发展的,石器中的斧、锛、铲、刀、镰、镞、矛头等器形,不但是青铜器的祖型,甚至影响到铁器。值得注意的是,金属器产生以后,某些磨制石器又直接因袭青铜器的形制,如钺、戈、剑、锤斧和权杖头等,都是受青铜器影响的例证。

参考书目
  1. 安志敏:石器略说,《考古通讯》1955年5期。
  2. K.P.奥克利著,周明镇译:《石器时代文化》,科学出版社,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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