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栻(1133~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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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宋理学家。字敬夫,号南轩。广汉(今四川广汉县)人,后迁于湖南衡阳。他是丞相张浚之子,以荫补承务郎,除直秘阁,除知严州,后召为吏部员外郎兼侍讲,诏特进秩直宝文阁,寻除秘阁修撰,知江陵府,安抚荆湖北路。嘉泰(1201~1204)年中,赐谥宣。

张栻博学多识, 主要著作有: 《论语解》、《孟子说》、《太极图说》、《洙泗言仁》、《诸葛忠武侯传》、《经世编年》等,其诗文编为《南轩先生文集》44卷,收入《四库全书》。

张栻在政治上对外坚持抗金,反对议和;对内主张镇压农民起义。在学术上继承胡安国、胡宏的湖湘之学而有所发展。张栻与吕祖谦、朱熹被称为东南三贤。他企图把湖湘学派与朱熹的闽学融合起来,而就“中和”等问题与朱熹进行反复的论争。他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主于性为心”。天、性、心等名称虽异,而体则同为“理”。“理”借助于“气”而生万物。气化流行,万物化生,“有是理则有是事,有是物”,理在事物之先,事物为理所生。他认为,认识的目的是“穷理”。居敬是穷理的基础,“盖居敬有力,则其所穷者盖精”;理明,则有益于居敬,两者相须互发。他又赞扬周敦颐的主静,他说:“专于敬字上勉力,愈觉周子主静之意为有味。”他强调性命之说,认为“道学不明性命之说,莫知所宗”。他发挥了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由天命之性与气质结合而生,天命之性是纯粹至善的,恶是由所禀受的气质浊薄造成的。人们只有寡欲以至于无欲,才能去恶从善,私欲不萌,天理常存。这是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合理性作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