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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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英国伦理学家J.S.密尔的主要伦理学著作。写于1863年。全书共 5章,分别论述了什么是功用主义、功用主义的最后制裁力、功用主义的证明、公道与功用的关系等,比较完整地阐述了功用主义的伦理思想体系,进一步把近代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系统化。密尔在该书中第一次使用了“功用” (utility)一词(一译“功利”),主张把利己主义同对社会的义务和道德良心联系起来的利他主义,强调,最后目的乃是一种尽量免除痛苦,在质和量两方面多多享乐的生活。该书所阐述的功利主义思想在西方影响很大。1936年,唐钺将该书译为中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校订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