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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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登斯,A.,英国理论社会学家。曾执教于多所欧美大学,现任英国剑桥大学皇家学院研究员。吉登斯的著作卷帙浩繁,主要的有:《资本主义和当代社会理论》(1971)、《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1976)、《社会理论的主要问题》(1979)、《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评》(1981)、《社会理论的轮廓及其批评》(1982)、《社会构造:结构化理论纲要》(1984)和《社会学:简要但批评的导论》(1987,第二版)等。

吉登斯以其批判的风格和理论特点著称于社会学界。他曾对社会学史上各种流派作过系统的批判性考察,其中包括实证主义传统的结构功能主义、微观社会学传统的符号互动论、现象学解释学传统的民俗学方法论,以及冲突变迁论。他认为当代社会学的理论应该继承和发扬C.W.米尔斯所说的社会学的想象力,并在三个维度内将其扩展和延伸,即社会学的理论是历史的、人类学的和批判的。社会学只有对不同社会形态的历史进行比较研究,对现存的社会模式进行批判,才能全面地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自身。

在方法论上,吉登斯深受A.舒茨的影响,拒斥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他认为,社会学认识社会时,遵循着“双向诠释”的规则,即社会学是在常人已构造了的意义框架之上,运用独特的理论概念和术语进行再认识和再解释社会学所探求的社会结构,只有经过结构化的过程方能得以说明。结构化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社会结构规定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也产生和再生出新的社会结构。吉登斯倡导的这些方法论原则,旨在超越和克服以往一切社会学的基本矛盾和基本缺陷。但他自己的理论和方法却未能跳出二元论认识论主观主义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