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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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亦称知识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等。在哲学史上人们曾用不同的术语表述认识论。I.康德曾用 gnoselogy这个词表述;德语中的认识论一词是erkenntnis theore,曾由康德主义者K.L.莱因霍尔德在他的《人类想象力新论》(1789)和《哲学认识的基础》(1791)中使用过;1862年E.泽勒在他的《论认识论的任务和意义》一书中采用了这个术语,以后它便流行开了。英语中的 theory of knowledge一词,是德语erkenntnis theore一词的英译;epistemology一词则是由苏格兰哲学家J.F.费利尔在《形而上学原理》(1854)一书中首先使用的,他把哲学区分为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部分。

人类从它形成开始,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认识。但是,对认识本身进行认识和研究,并形成作为哲学组成部分的认识论,则是同哲学的产生相联系的。认识论的任务是揭示认识的本质,揭示认识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力求使人们的认识成为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因此,认识论必然以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为出发点,而且将其贯穿于全部认识论的内容之中,由此引出不同的认识论结论。历史上和当代的许多认识论并不是按照认识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研究认识的,往往用不同的方式对认识的本质和规律作出歪曲的解释。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从彻底的唯物主义出发,辩证地、历史地按照认识本身的过程考察认识,才真正科学地揭示了认识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也才真正能使认识的自觉性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中国哲学史中的认识论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家们,已开始对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可能性、主体的认识能力等问题进行考察,并明显地表现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丘认为,“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这种看法包含了向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发展和向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发展的两种可能性。孔丘并不承认自己是“生而知之者”,他强调“学而知之”,多闻多见,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论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感性与理性并重的合理思想。孟轲发展了孔丘认识论中的唯心主义成分,发挥了“生而知之”的错误命题,宣称人有一种先天固有的“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他把取得知识的途径归结为“反求诸己”,即向自己的内心世界探求,以扩充自己内心固有的良知、良能,并因此而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不过,孟轲重视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的思想仍然有合理的因素。

道家学派的《老子》一书,提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认为“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主张“绝学”、“弃智”,用“静观”、“玄览”的神秘直觉方法,去体验“无形”、“无名”的“道”,以达到所谓与道“玄同”的境界。这是一条神秘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道家学派的另一个代表庄周,看到了认识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接触到了认识的辩证法问题。但他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一面,否认认识对象质的规定性和认识真理性的客观标准,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反对“生而知之”的先验论,主张感觉经验是认识来源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的感觉经验论。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墨翟提出了关于判断言论是非真伪的“三表”或“三法”,主张以“古者圣王之事”即历史经验、“百姓耳目之实”即众人的直接经验和“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社会政治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墨翟认识论思想的基本倾向是唯物主义的,但他片面夸大感觉经验的作用,忽视了理性思维的作用,甚至连错误的经验、荒唐的传闻也深信不疑,以至陷入有鬼论的迷信之中。后期墨家的著作《墨经》,继承和发展了墨翟认识论思想中的唯物主义倾向,对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来源、认识的过程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问题,都作了朴素唯物主义的解释。《墨经》明确提出:“知,接也”;“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认为认识是人以“所以知”之“知材”与外物接触而发生的对外物的模写、反映。这是一种朴素的反映论观点。《墨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墨翟的狭隘经验论的错误,既重视五官的感觉经验,又重视“心”的辨察思维,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初步联系起来了。《墨经》提出“名实耦,合也”的论点,并以“志行”即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为”为检验名实是否相符的标准。

齐国稷下的唯物主义者,在认识论上明确区分了主体与客体,说:“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他们把“知”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提出“治心”、“修此”对于“知彼”的重要性,研究了主体修养的认识论意义,初步揭示了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在认识论的早期研究中,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战国末期的荀况,批判、继承和发展了先秦诸子的认识论思想,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体系。他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论证了认识的可能性,指出认识是在主体的认识能力同作为客体的外部事物相接触时发生的。荀况强调感觉经验是认识的来源,指出必须通过感觉器官即“缘天官”,才能认识事物的同异。但他认为感觉经验具有片面性,要认识事物的本质“道”,必须依靠“心”的理性思维。感觉经验通过理性思维的加工整理,然后用“名”、“辞”、“辨说”等形式加以表述,论说才成为知识。他把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看作是认识中必不可少的两种官能,并比较正确地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他一方面指出“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另一方面又指出“心有征知”,“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薄其类然后可也”。在知行关系上,荀况认为“行”比“知”更重要,指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他把“行”看作是认识的最后归宿,认为只有行之有效的认识才是可靠的,把“辨合”、“符验”作为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荀况还比较正确地阐发了主体的能动性。他认为,人不能仅有“化性起伪”的自我改造能力,而且可以“知道”、“制天命而用之”,即具有认识、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的能力。

汉唐以后及近代

东汉的王充从唯物主义出发,把认识对象确定为“天下之事”、“世间之物”。他反对生知说,提出“实知”、“知实”说,认为只有“任耳目”接触实际事物才有认识,而认识又要用客观事物来检验。他还强调“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认为只有任耳目与开心意相结合,才能辨明虚实,判定是非。唐代的刘禹锡在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着重考察了天人关系,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命题,不仅区分了“天之所能”与“人之所能”,而且指出了天人彼此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这里包含着把主体和客体结合起来加以考察的思想,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宋、明时期,围绕着知识的来源和知行关系的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了长期论争。程朱学派从唯心主义理学观点出发,认为知是人所固有的,但必格物以致之(见格物致知),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知识来源说。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们强调知是行的基础,宣扬知先行后,而所谓行,主要是指对心中所固有之理,即封建伦理道德的践履、实行。陆王学派从“心即理”、“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的主观唯心主义出发,强调知识的来源不在外而在内;欲明理致知,不必求之于外,只须求之于吾心。王阳明还提出了“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的“知行合一”说,实际上是把主观意念活动称为行,完全抹煞了知行界限。唯物主义哲学家则对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进行了批判。张载从有物则有感、物格而知自至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肯定知是内外之合。王廷相在接物而生见闻的朴素反映论基础上,提出了“事物之实核于见”、“事理之精契于思”、“事机之妙得于行”的见、思、行相联系的认识发展公式。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唯物主义宇宙观的基础上,把朴素辩证法思想运用于认识论,批判、改造了佛学中的能、所关系,论述了认识对象“所”与主体认识能力“能”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所不在内”,“能不在外”;“以俟用者为所”,“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认识观。他坚持以心循理、即事穷理的唯物主义原则,主张通过格物穷理致知的功夫,不断发展人的认识能力。他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正确认识必须与客观对象相符合,主观只是客观的副本。王夫之把认识区分为“学问为主”和“思辨为主”的两个不同阶段,并认为这两个阶段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他抓住道器关系这一贯通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重要问题,既坚持“天下惟器”、“道在器中”的唯物主义路线,又提出了“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的思想,初步认识到了认识的发展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在知行关系方面,王夫之提出了“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的知行统一观,既阐述了知和行的区别与联系,又包含了行是知的基础、知受行检验的思想。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由于其自身的软弱,加上其历史的短暂,发展的畸形,理论酝酿又不充分,因而其哲学代表在认识论方面缺乏独创性的研究。但严复接受了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影响,运用西方的实验科学和逻辑的归纳方法,揭露封建独断哲学的先验论实质,对于以近代科学方法批判宋明唯心主义理学具有重要意义。章太炎强调“概念抽象之用”,具有唯理论倾向。孙中山比较全面地探讨了认识论问题,把知的范围扩大为认识整个宇宙,对行的涵义赋予近代生产活动、科学实验和某些社会政治斗争的新内容。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提出了知难行易说,其中虽然包括行先知后、重视理论的合理因素,但也存在着轻视实践的作用、夸大理论认识作用的缺点,因而没有正确地解决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西方哲学史中的认识论

西方古代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们就开始研究认识论问题,并表现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唯物主义者赫拉克利特肯定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界,同时又区分了感觉和思想这两种认识形式,认为感觉分辨事物,思想则把握真理。原子论的先驱恩培多克勒用“流溢说”来解释认识,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断发出一种流溢物,它进入人的感官孔道而引起感觉。原子论的代表德谟克利特在“流溢说”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影像说,认为感觉和思想是由客观事物的影像作用于人们的感官和心灵而产生的。这是对反映论原则的一种朴素表述。德谟克利特把认识分为“暗昧的认识”和“真理性的认识”,认为感觉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是暗昧的认识;理性能认识原子与虚空,是真理性的认识。但两者互相联系,感觉为理性提供证据,否定感觉,也就是否定理性。然而,由于他把感觉看作是粗糙原子构成的影像作用于心灵而产生的,思想是精细原子构成的影像作用于心灵所产生的,事实上就使感性和理性成了两个独立的认识过程,割裂了感性和理性的联系。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以理念论为基础提出了他的认识论思想。他把世界分为由具体事物组成的“可见世界”和由理念组成的“可知世界”。他认为,变化无常的具体事物是不真实的,它是“意见”的对象,而不是知识的对象,只有永恒不变的理念世界才是真实的,才是知识的对象。柏拉图认为,灵魂在进入肉体以前,就已经认识理念,当灵魂投入到肉体以后把它们忘记了,认识就是把忘记了的理念知识回忆起来。尽管感觉可以刺激灵魂,使它对理念知识进行回忆,但知识不是从感觉中来的,感觉只不过使灵魂回想起已经知道的东西。这就是柏拉图著名的回忆说。

和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肯定认识起源于感觉,他把灵魂比作蜡块,认为感觉就是外在事物在蜡块上留下的痕迹。与此相联系,他认为“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进一步肯定了认识的客观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割裂事物的形式和质料,认为感觉只是感受事物的形式,而不是感受它们的物质基质。亚里士多德论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他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由感觉产生记忆,多次回忆一件事情产生一种经验能力。但经验还只知道事物是什么,从经验之中得到的观念产生出关于同一类对象的普遍性判断才是完全意义上的知识,它提供事物的本质,对事物原因作出解释。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活动的任务就是要在个别中认识一般。

古代多数哲学家都肯定世界的可知性。也有一些哲学家怀疑世界的可知性。如智者派的高尔吉亚认为:无物存在;如果有某物存在,它也是我们无法认识的:即令它可以被认识,我们也无法表达对它的认识。怀疑论的创始人皮浪认为,“万物一致而不可分别。因此,我们既不能从我们的感觉也不能从我们的意见来说事物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他认为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美或丑、正当或不正当,都无法判断,因此必须放弃认识,放弃判断。

在中世纪,宗教占居绝对统治地位,哲学成了神学的奴婢,科学认识被宗教信仰所排斥,天启真理成了唯一的最高真理。但是,经院哲学内部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所涉及的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也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并直接影响到欧洲近代的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斗争。

西方近代

16世纪以来,认识论问题在欧洲哲学中占有中心的地位,甚至成为构造哲学体系的出发点。在认识论中,自我和外部世界、外在经验和内在经验、感性和理性的关系是讨论的主要问题。认识论的研究还提出了寻找绝对可靠的知识的任务,人们试图把这种知识作为一切知识总和的出发点并作为评价这些知识的真理性的绝对标准。哲学家们对于解决这个任务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从而产生了经验论和唯理论。

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创始人F.培根坚持从经验出发,认为真正的知识只能从经验中获得;知识就是存在的反映,而人对存在的反映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培根虽然是一个经验论者,但并没有完全忽视理性的作用。他主张在经验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建立一种真正合法的婚姻。他认为,科学的认识不是象蜘蛛一样从自己肚里吐丝编织出来的;也不是象蚂蚁一样只知道搜集简单、零碎的事实经验,而应当象蜜蜂一样,既从花园里采集材料,又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和消化。只有这样,才能揭示事物的原因,才能从个别的事物上升到一般的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培根从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系统地制定了认识的归纳法。但培根的方法具有机械论的性质,同时他还赞成“二重真理论”,认为从经验得来的真理和神启真理同时存在。

R.笛卡尔是近代唯心主义唯理论的第一个代表。他否定感性,推崇理性,否认归纳法,认为只有从清楚明白的公理出发,通过演绎推理才能达到真理性知识。笛卡尔通过怀疑的手段,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原理,认为这是最清楚明白的原理,并以它作为出发点,推演出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笛卡尔认为,清楚明白的观念不是从经验得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而观念的清楚明白,就是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所谓天赋观念说。

继笛卡尔之后,唯理论的代表有B.斯宾诺莎和G.W.莱布尼茨。斯宾诺莎试图把认识论上的唯理论同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结合起来。他主张客观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认识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但他又唯心地认为理性认识不是从感性认识中得来的,人们无需通过感性认识即可直接凭理性去把握真理,抓住事物的本质。他虽然承认感性认识有外界的来源,但又认为它是不正确的,称不上是知识,并且是造成错误的原因。他认为观念的真理性的外在标志是与对象的符合,但又强调观念的真理性的内在标志是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断言,真理本身就是真理的标准,也是错误的标准。莱布尼茨是一个唯心主义的唯理论者。他否定认识有外界的客观来源,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认为一切观念、知识都是天赋的。但又与笛卡尔稍有不同,他认为心灵并非一开始就有清楚明白的观念,观念是作为倾向、禀赋和潜在能力,而天赋在我们心灵中,只是在感觉经验诱发下,才明显起来。莱布尼茨提出两类真理:一类是“推理的真理”,它以心灵为其源泉,具有普遍性、必然性;一类是“事实的真理”,它依上帝的选择而定,具有偶然性,但又有其充足理由。

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特别是J.洛克,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洛克认为人心象一块白板,没有任何观念;一切观念都是后天获得的,从经验得来的。这就是著名的“白板说”。洛克认为经验有两种;①外部经验,它是由外部事物刺激人的感官产生的感觉;

(2)内部经验,它是由心灵本身的活动引起的反省。洛克在分析事物和感觉的关系时,提出了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学说。他把广延、形状、动静等看作外物固有的“第一性的质”,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是真实的,是有外物的真实性质作为原本的:“第二性的质”是颜色、声音、气味,它们不是外物固有的,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并不反映外物的客观性质,而是主观的,是由主体附加到客体上的,洛克的这些学说,反映了他的认识论的内部矛盾,对后来的哲学发生了不同的影响。G.巴克莱、D.休谟利用洛克学说中的唯心主义成分,并发展成为系统的主观唯心主义。法国唯物主义者如D.狄德罗、C.A.爱尔维修等人,则继续和发展了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以感觉论为基础,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一些哲学家已经看到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试图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康德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只有当它们联合起来时才能产生知识。”在康德看来,科学知识应该是既能增加新东西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而一切知识又都必须表现为判断。能给人们新东西的判断是综合判断,能给人们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判断是分析判断(见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后天综合判断虽有新东西,但没有普遍必然性;先天分析判断虽有普遍必然性,但没有新东西。只有把综合判断与先天判断联合起来,形成先天综合判断,才有科学知识。康德事实上只是用折衷的办法把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观点糅合在一起,并没有真正克服它们的缺点。康德把获得科学知识的过程,看作是认识主体以先验范畴形式对感性材料的综合过程,强调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但是,由于他把认识形式看作先验的,因而主体的能动性是被抽象地发展了。同时,康德割裂本质与现象的联系,把认识限制在现象世界,否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得出“物自体”不可知的错误结论。

G.W.F.黑格尔力图克服认识论问题和本体论问题的对立,在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比较好地解决了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的相互关系问题,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制定了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的原理。他认为,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因为绝对精神是现实的基础,它是作为自己逐渐实现的客体的绝对主体,它的自我实现过程也就是自我认识过程。思维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是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黑格尔强调,哲学要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必须符合“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即绝对精神运动的辩证本性。L.费尔巴哈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对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并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但费尔巴哈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离开社会实践来观察认识问题,并且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过程,因而他的认识论仍然停留在机械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水平。

西方现代

19世纪末以来的现代西方哲学的派系庞杂,对认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也众说纷纭,主要有如下一些共同特点:

(1)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现代西方哲学在对待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上,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不过多数哲学家采用种种方式来掩盖其唯心主义的本质,宣称他们的哲学是超出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之外的实证主义或实在主义。他们拒绝研究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把所谓“经验”、“事实”、“事件”、“要素”或“生命”、“纯粹意识”、“共相”、“形式”、人格、人的存在等等,说成是世界的基础。他们的根本目的是否定物质第一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在认识论上,他们都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如新实在论、新托马斯主义承袭了柏拉图主义、托马斯主义的先验论;唯意志论、新黑格尔主义、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鼓吹神秘的直觉主义、反理性主义,否认认识是外部世界的反映;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继承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声称一切知识起源于经验,但根本否定经验的客观来源和客观内容,把它归结为主观自生的东西。这些流派对认识的本质和来源虽有不同的解释,但在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2)否定或歪曲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现代西方宣扬先验论的哲学家公开否定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如新托马斯主义者攻击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对于科学的一种破坏”,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的观点污蔑为“把认识看成造物主的观点”。另外一些流派的哲学家则在表面上承认实践的作用,如实用主义者标榜实用主义是一种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行动的科学方法论。但是,他们对实践的解释往往是唯心主义的或唯意志主义的,把实践看作是一种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活动,抹煞情感、意志、感觉、思维同实践的区别。

(3)否认真理的客观性,鼓吹怀疑论和不可知论。现代西方哲学认识论有一种常见的倾向,即否认人们认识客观实在的本质和规律的可能性,否认认识的客观内容和真理的客观性,用不同的形式鼓吹怀疑论和不可知论,鼓吹直觉主义、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流派,如唯意志论、新黑格尔主义、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公开认为人们不能认识客观实在的本质和规律,否认认识的客观内容。实用主义者和各种类型的实证主义者则往往把人的认识局限于现象范围,把客观实在和事物的本质、规律完全排斥在人的认识之外。他们标榜经验,但否定经验的客观来源。现代西方哲学家一般不否定自然科学理论,但宣称科学愈来愈成为纯粹的符号,否定科学理论是对客观实在规律的反映,否定科学理论的客观真理性,认为科学只能描述经验,或者认为科学理论是人们主观设计的一些有用的假设,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有用的目的而任意制造出来的“工具”。满意的就是真理,有用的就是真理,这不仅是实用主义的真理观,而且也是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的真理观。

(4)调和科学和宗教,走向信仰主义。这也是现代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重要倾向。人格主义者、新托马斯主义者是公开的信仰主义者。人格主义者认为,人们的经验和一切认识都以上帝的意志为转移,是上帝意志的思想表现,上帝的思想是人的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是真理的最终标准;新托马斯主义者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上帝赋予的人的灵魂的属性,认识过程是逐步发现上帝启示和意志的过程,认识的界限也是上帝给理性划定的界限。由于人类理性在认识自然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他们无法否定理性和科学,但又认为理性要发挥作用必须依赖信仰,科学要进步必须依赖宗教。有些哲学流派标榜捍卫科学,反对宗教信仰,但却否定科学理论的客观真理性,认为科学理论只是经验的描述,只能以现象世界为限。这样就打开了通向信仰主义的后门。

然而,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些流派,特别是那些注意利用现代科学成果的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结构主义等,非常重视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虽然这些流派的理论在整体上是错误的,但在某些局部方面,却作了不少有意义的甚至是深刻的探索。它们利用科学实验和科学认识的成果,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科学认识的历史发展,逻辑结构的分析,对实验操作、语言符号及其意义的分析,都有不少可取的积极的因素。现代西方哲学家中的不少人都重视对机械论的批判,强调人在认识中的主观能动性,也有值得肯定之处。还有的哲学家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从作为知识形成基础的心理结构和知识形成的机制等方面,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问题,从而对于认识论研究的深化,作了有益的工作,提供了可供利用的思想资料。不少哲学家把现代的科学认识方法和科学实验手段,应用于认识论的研究,对于深入研究认识过程中的某些环节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

又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批判与继承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史中各种认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后又由列宁、毛泽东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所发展。它消除了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对立,也结束了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使认识论问题同社会存在、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相脱离的状况。它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唯物主义原理出发,把认识的发展同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结合起来,把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同客观实在过程的辩证法统一起来,成为彻底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

反映的观点

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是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因此,反映的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石。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人脑这一特殊物质对外部现实世界的反映,是物质最高级的反映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肯定物质世界在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意识而客观存在这一前提下,肯定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和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认为人们的意识或思维能够认识客观的现实世界,人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概念,能够正确地反映现实,认识的内容来自外部现实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决否定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也坚决否定断言世界的本质不可认识的不可知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从客观到主观的认识路线。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同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带有直观性质的反映论。它认为,人所特有的反映不是以单个人消极直观外部客体的形式进行的,而是在复杂的社会联系中和能动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实现的。反映过程同物质的和观念的创造过程密切联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能动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为社会的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和反映过程的辩证法。它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发展的崭新阶段。

实践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同时,克服了以往一切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而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的缺点,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对认识论的研究进行了根本的改造,认为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同时强调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在认识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第29页)。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不是由离开人的某种纯粹的自我意识或无人身的理性来实现。认识的主体是人,但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实践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的人,是利用社会地历史地形成的认识活动的各种手段和形式、各种思想资料的人。人作为认识的主体,首先在于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人才能形成和发展自己作为主体的本质力量,从而确定自己的主体地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还认为,作为认识客体的事物、现实,也不能象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那样从单纯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应该从主体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从主体的主观能动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首先在于它们是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的客体。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它虽然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的,但它发生的基础则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直接来源,认识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发生,也只有依赖于实践的推动才能发展。实践的需要和发展既不断地向人们提出认识课题,又不断为解决这些课题提供必要的经验材料和必要的工具、手段。实践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推动人们主观世界的改造,锻炼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随着主体认识能力的发展,认识客体的广度和深度也会因之扩大和加深,从而推动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发展。认识的任务是要使主体的思想符合于客体的实际,达到客观真理,并用以指导进一步改造世界的实践,从而达到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一致。但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要靠实践证明。同时,观念的认识本身不能直接实现任何物质的东西。只有把观念的认识应用于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才能转化为物质的东西。实践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一致的基础,只有坚持实践的观点,才能对认识的发生、发展,认识的目的和作用以及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等一系列认识论问题作出科学的解释。在这个意义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就是实践论。

辩证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还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的缺点,克服了哲学史上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它强调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科学地阐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根本标志。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得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初级认识是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感性认识是对外部世界的直接反映,是人们获得知识的第一步,属于认识的初级阶段。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主体在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即遵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以及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统一的原则,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的体系,把客体作为许多规定的综合,亦即多样性的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观念地再现出来,这就是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抽象、概括的反映,也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而且还表现于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人们在获得理性认识以后,必须通过理想的目的、理想的计划、方案等形式,使之应用于实践,向现实转化。这是实践检验理论、实现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论,它既表现出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又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不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客观地遵循科学认识运动的道路,不断地概括和总结各门科学知识的成果,以丰富自己的内容,又反过来不断为科学认识开辟通向真理的道路。它认为,认识的辩证法不仅表现在一个具体认识过程的形式中,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认识发展的社会历史过程的形式中。列宁强调,按照马克思的理解辩证法包括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应该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从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反对那种建立永恒不变的绝对认识体系的企图,也反对对认识活动及其结果作超历史的抽象评价,强调认识的历史特点,强调真理的具体性。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实践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决定相应时代的认识的结构和发展水平。但是,一切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内容,即是客观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建立了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的学说。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实践不断地向前发展,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也不断地向前发展。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向实践能动地飞跃。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认识的内容由此而不断地扩展和加深,展现了整个人类认识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不断迈进的辩证过程。

认识论研究趋势

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与此相适应,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中介日益复杂化。根据有关的科学认识资料,现在综合地考察认识的发生学前提、认识的生理 -心理机制和社会机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有了现实的可能。由于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愈来愈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更加复杂了,考察各种认识手段、认识方法和认识形式,如各种仪器、电子计算机、模拟方法、模型方法、数学方法、符号系统等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同发挥这种作用相适应的思维方法,又成了现代认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中间环节的复杂化,使认识的结构问题,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理论和实践等等的关系问题更加突出。同时,科学认识的发展,使得理论对实践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理论的实际应用、为实践建立观念模型、科学预见、超前反映等等,是认识论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总结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概括现代科学认识的资料,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提出的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科学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项十分迫切而又复杂的任务。这必将会发展和丰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参考书目
  1. 毛泽东:《实践论》,见《毛泽东选集》1~4卷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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