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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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和货币流通处于不可分割状态,把信用和货币流通紧密联系在一起,研究它们本身的运动规律和它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它们与其他经济范畴的相互制约关系,是金融学的基本内容。

金融活动的产生

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紧密联系构成金融活动,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以后的事情。在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信用形式是高利贷,与之同时存在的主要是金属货币(见铸币)的流通,金属货币的铸造权通常是由政府所垄断。这时,信用与货币流通之间的联系只分别涉及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的一部分;就整体来说,它们则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后,现代银行产生了,银行成为国民经济中信用活动的中心,并在信用活动的基础上发行银行券和组织转帐结算。银行券的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开展,逐步代替并最终完全排除了金属铸币的流通。这样,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变化则由银行信用的扩张或紧缩来调节,货币的运动则与信用关系中债权、债务的转移和消长结合在一起,并终于形成了现代的金融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社会保存下来,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发展。

金融学的形成和发展

金融学在古代不是独立的学科。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money and banking)。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马克思创立的金融理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已有所传播,一是通过《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翻译;一是把苏联的教材加以改编(如李达的《货币学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马克思主义的金融理论的指导下,并参照苏联的学科体系,分别就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金融问题,相应地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货币流通与信用”和“社会主义国家货币流通与信用”两门金融理论学科。50年代末期以后,“货币信用学”的名称逐渐被广泛采用。这时,开始注意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的金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如:人民币的性质问题,货币流通规律问题,社会主义银行的作用问题,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平衡(见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综合平衡)问题,等等。不过,总的说,在这期间,金融学没有受到重视。自70年代末以来,金融学的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一方面结合实际重新研究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金融学说,另一方面则扭转了完全排斥西方当代金融学的倾向并展开了对它们的研究和评介;同时,随着经济生活中金融活动作用的日益增强,金融学科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这就为以中国实际为背景的金融学创造了迅速发展的有利条件。

研究内容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保险、信托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