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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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意大利多米尼克修会修道士,欧洲中世纪最重要的经院哲学家。

生平和著作

托马斯·阿奎那出身贵族家庭,5岁被父母送入本笃会卡西诺山修道院,14岁入那坡里大学。20岁入多米尼克修会,遭家庭反对;由多米尼克修会会长携往波伦那,拟转送巴黎大学,途中被兄长截回,幽禁家中。经托马斯坚持,于1245年秋入巴黎大学。后来他受业于多米尼克修会著名学者大阿尔伯特。1248年,托马斯随大阿尔伯特赴科隆办学,1252年回巴黎大学,1256年获博士学位,1257年起在巴黎大学任多米尼克修会神学教授。1259年重返意大利,在教廷学院讲授神学。1261~1264年间结识多译亚里士多德哲学著作的翻译家莫埃贝克的威廉,对亚里士多德著作进行广泛研究。1268~1272年间回巴黎讲授神学。1272年,托马斯·阿奎那回那坡里创立多米尼克修会大修院。1274年,应教皇格列高利10世之召,参加里昂公会议,赴罗马途中病逝,时年49岁。1323年,教皇约翰二十二世谥托马斯·阿奎那为圣徒。

托马斯·阿奎那著述很多,主要有《论存在与本质》(约1254~1256),《反异教大全》(1264),《神学大全》(未完成)。此外,他对亚里士多德的12篇哲学著作有注释,对当时争论的问题著有多篇论文,如《论世界永恒性驳窃窃私议者》、《论智力的统一性驳阿维罗伊派》、《论分立的实体》等。

基本学说

自12世纪阿拉伯哲学家将亚里士多德的原著和学术思想介绍到西欧以后,在西欧思想界引起了极大震动。托马斯·阿奎那正处于这一思想危机与转折的时代、他从维护封建秩序、教会神权出发,运用亚里士多德哲学来论证基督教信仰,并回答当时政治、社会、思想所面临的问题,成为集经院哲学之大成而又加以革新的基督教神学家。他的基督教哲学除大量吸收亚里士多德思想外,还深受斯多阿学派、新柏拉图学派、A.奥古斯丁、A.M.T.S.波爱修的影响。同时也受阿拉伯哲学家伊本·西那伊本·路西德及犹太教哲学家伊本·迦比若、M.迈蒙尼德影响。他从中构筑起自己的基督教哲学体系,后通称托马斯主义。

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的关系

托马斯·阿奎那在其《神学大全》中首先提出哲学与宗教、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理性的思辨是人的智能活动,人对外界的认识来自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觉经验,许多感觉联合成统一的记忆,许多记忆复合为感官经验,对各种经验的归纳使人开始认识事物,然后进行理性思辨,从中得到对外界的知识。他认为,人的自然理性可以是真理,但往往出错,而且只能认识较低级的事物。关于上帝的更高的真理,只能来自启示,靠信仰。理性虽有自身的领域,但它从属于信仰。从这种认识论前提出发,托马斯·阿奎那区别哲学与神学,认为两者各有其领域。他在《论世界永恒性驳窃窃私议者》一文中认为,从哲学角度,宇宙可认为是永恒的;而作为基督徒,他相信宇宙并非自在永在的。但在神学与哲学的关系上,他又认为哲学服务于神学;认为神学的原理是凭启示,直接由神而来,不须凭借其他科学。神学的确实性来自神的光照,不会犯错误,而其他科学的确实性来自人的理性,可能犯错误。神学探究的对象高于理性探究的外部世界,神学的目的在于永恒的幸福,因此,神学高于哲学。神学可凭借哲学,将它发挥得更清楚,但不是非要哲学不可。神学使用哲学,哲学是神学的奴仆。他迫于时代潮流,企图用哲学论证基督教信仰,这一论证显然是不可能彻底的。

神及其存在

为论证神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首先阐明了存在的含义。在他之前的实在论者认为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非物质的实体,即一切存在的普遍共同之点,它从属于神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接受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形而上学虽也考虑这些问题,但这些不是形而上学的主题,形而上学的主题应是一般存在。在运用亚里士多德哲学阐述基督教信仰时,托马斯·阿奎那把存在区分为一般含义的存在与“创在”,“创在”中包含着实现存在的作为或行动。形而上学家要从各种物上追溯那最完美的“创在”,它是其他一切存在(包括形式)的由来。“创在”即神。这是托马斯·阿奎那的形而上学的基本出发点。

托马斯·阿奎那反对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他认为上帝的存在可以借助上帝的创造物即世界的存在间接地加以证明。他利用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哲学家、神学家的观点,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托马斯·阿奎那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着“运动”、“因果关系”、“偶然事物”、“不完善的事物”以及“宇宙秩序的和谐结构”,推论出必有一位“第一推动者”、“第一原因”、“必然的实体”、“绝对完善的存在”以及“无限智慧的创造者”。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神。

共相与个别

托马斯·阿奎那运用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和质料的学说,探讨了共相即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他认为共相是真实存在的,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共相有三种存在方式:它作为神创造事物的原型,存在于神的理智中;它作为神所创造的个别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事物中;它作为人对个别事物的抽象概念,存在于人的理智中。这样,共相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托马斯·阿奎那的这种观点称之为温和的实在论。

自然哲学

托马斯·阿奎那依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用质料与形式的不同结合来说明物体,并分析物体的四种变化:位置的变化、数量的变化、性质的变化及本体的变化即生成与毁灭。他认为在变化中保持不变的是原始质料,它使一事物与其所演变成的另一事物之间保持连续性。在说明变化的时、空范畴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时间是物体运动的尺度,位置是物体静止时的局限。他又进一步认为永恒是一种与时间不同的延续,它无始无终,其中也没有事件的时间先后,一切都同时存在。

对人的本性及其作用的观点

托马斯·阿奎那同样师承亚里士多德,以人的心理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他的方法通常是从考察人的活动入手,分析这种活动的推动力量,从中得出关于人的本性的结论。他把人的活动分为三类:为维持生命和繁衍的活动、感觉与对外界的感情反应活动及智能和意志的活动。感觉又分视觉、听觉等五种“外在的感觉”和对外物整体的概念、记忆、联想、分辨事物等四种“内在的感觉”。对外界的感情反应分为爱、欲望、愉快、失望、悲伤、惧怕、勇敢、希望、愤怒、怨恨等。涉及意志时,他认为人有“不自由的意志”和根据对事物的了解而作决定的“自由”。人的智力可以理解普遍的意义并凭意志作自由决定,这是人具有灵魂的证明。灵魂既非物质,却又是真实的,是精神的实体,它是人的本性形式,不能分割,也不会朽坏,是不灭的。托马斯·阿奎那无法解释灵魂如何进入人体,只能认为是神从无有中创造的。但他又认为,人并非神的最高创造物,作为纯粹精神实体的天使才是最高的,构成宇宙间最高的一层。托马斯·阿奎那对作为精神实体的天使特别重视,因而他在中世纪教会内得到“天使博士”的称号。

伦理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在基督教教义基础上改造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从而把奥古斯丁以来的神学伦理思想,发展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托马斯·阿奎那从神性出发,认为人的本质是由形式和质料结合而成的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人除了有理性认识能力以外,还有自我保存、生长欲求和意志活动的能力,而人的行为、活动则有趋乐避苦的自然倾向。在他看来人的一切德行都是人本性中的自然倾向的表现,这种自然倾向的根源在于上帝赋予人类内心的一种行善避恶的道德自然律,道德就是理性创造物向着上帝的运动,达到与上帝的融合。上帝就是道德价值的标准。

托马斯·阿奎那一方面强调理性高于意志,同时又肯定感性欲望的合自然性。他把德性分为实践的德性、理智的德性和神性的德性,前二者统属于自然的、世俗的道德,后者属于超自然的、神学的道德。他认为,实践的德性和理智的德性相结合就能使人达到德性的完善,获得审慎、节制、刚毅和正义的美德。但他又认为,要达到至善的目的,还必须要有属于神学道德的神性的德性。这种神性的德性就是对上帝的热爱、信仰和服从,它不能靠理性能力获得,而必须依靠上帝的启示和恩典。他指出,自然的道德生活可以使人得到尘世的幸福,但这种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只有神性的德性生活,才能使人换得永恒的、真正的幸福,即来世的天国幸福。在他看来,幸福不是美德本身,而是美德的最终报酬,它在本质上是对人类本性能力以外的上帝抱有无限的希望。托马斯·阿奎那承认人有自由意志,但他只是承认在日常生活范围内的自由,而在道德领域,他坚持个人的意志必须服从上帝规定的道德律即“上帝法”。他强调,个人必须抛弃尘世的欲望,自甘贫困,寄希望于来世;同样,社会的秩序,人与人的关系,也必须遵循上帝的目的,按照严格的教阶和封建等级阶梯,严格服从封建教会和国家的利益。

托马斯·阿奎那的伦理思想是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的完备形态,在西方社会中有着深远的影响。文艺复兴运动以来,近代资产阶级的伦理学说对它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但它的影响并未完全消失,在现代又以某种新的面目出现(见新托马斯主义伦理学)。

政治与美学观点

在政治观方面,托马斯·阿奎那主张有限君权制。认为国家的目标是维持和平与谋求福利。教会着眼于彼岸世界,与国家目标不同。他认为,由神恩所赐的神的正义与人凭理性所认识的正义并无矛盾。在政教争权斗争中他主张世俗权力服从宗教权力,犹如肉体服从灵魂。

在美学上,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美与善不能分割。美有三方面因素:内在的完整统一、比例和华彩。他又认为,美有两种:精神的美及外在的美,精神的美来自品德,外在的美来自形体。美有不同水平,而最高的则是神的超越的美。

影响和评价

托马斯·阿奎那涉及了各个思想领域,他往往寻求中间道路,以解决各种意见分歧问题。他吸收亚里士多德和其他非基督教哲学思想,论证基督教信仰,对世界与人性持比较肯定的态度,认为人虽有罪,而人性天然向善。他还肯定知识来自感官经验,人能通过对世界的认识而认识神,从而否定了A.奥古斯丁认为真知与感官无关的观点。因此,托马斯·阿奎那在中世纪后期不断遭到保守派神学家批评。文艺复兴后,罗马教廷开始以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和哲学维护基督教,对抗在哲学界兴起的J.邓斯·司各特及奥康的威廉的思想。1879年,教皇利奥十三世在《永恒之父》通谕中全面颂扬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和哲学。以后,他的哲学被称为天主教的官方哲学。

参考书目
  1. Etienne Gilson,The Christian Philosophy of st.Thomas Aquinas,New York,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