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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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宋王安石提出的哲学命题。出自其《字说》:“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新故相除”来源于《易传》。《周易·杂卦》说:“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王安石继承和发展了《周易》这一思想,把新陈代谢看作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并力图用矛盾法则予以解释。他认为,阴阳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两种对立的物质或势力。阴,“其性静”;阳,“其性动”。自然界中,由于“有阴有阳”,产生了矛盾。在阴阳矛盾的推动下,旧事物不断地转化为新事物,新事物又变为旧事物,并为更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样,在人类社会领域也存在着两种活动方式:“处”与“辨”。处是对于事物的处理,辨是对于事物的辨别。处是行动,辨是认识。社会领域中“有处有辨”,也不断进行着“新故相除”。

新故相除是王安石变法的理论基础。他认为,社会领域中的一切事物,随着时代的发展,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同,“久必弊”,即使是“圣人”所制定的礼和法,亦不例外。因此后人对先王制定的礼和法不能恪守不变,必须加以必要的损益,使之不断更新,以适应已变化了的客观形势。他说:“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恒而已,则吾之行有时而不可通矣。是必度其变而时有损益而后可。故君子不可以不知损益”(《九卦论》)。

王安石新故相除的观点,阐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新旧交替的规律。这一观点为后世进步思想家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