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律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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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代的音乐论著。明宗室郑恭王厚烷之子朱载堉撰,成书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共45卷,包括《律学新说》、《乐学新说》、《算学新说》、《律吕精义》内外篇、《律历融通》等15种。作者秉承父志,钻研律学、数学、天文学等,前后花了19年,方完成此书。

该书继承了《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关于音乐和谐与度量数理分不开的美学思想,认为数理是古今音乐中一贯具有的。它同意孟轲“今之乐犹古之乐”的讲法,认为古人乐谱虽已亡失,“然其理则未尝亡也”。提出要探讨古乐之理,“莫若先自今乐所易知者以发明之”。在当时开始的实证精神思潮影响下,朱载堉通过器数对音律进行精密的研究。他同意朱熹的话:“今礼乐之书皆亡,学者但言其义,至于器数,则不复晓,盖失其本矣”,并在书中声明:“凡非数术音声之技,兹并不述”。他认为,“律家累黍制管,犬马之类也”,是实实在在的工作,不同于“狂伶妄瞽”的“无稽之言”。朱载堉在汉代京房、南北朝何承天、宋代蔡元定对于音律的计算与思考的基础上,探寻消除音差矛盾的新途径,在中国律学史上第一次用开方方法计算律管长度;他把这一套数据称为“新法密率”,这就是在世界文化史上最早以严格数学形式提出的十二平均律理论。他继承晋代荀勖的管口校正方法,在制作不同长短的律管时采用不同大小的管径,因而他所设计的三十六个异径律管在音准上达到很高的精确度,在19世纪末得到了国际承认。《乐律全书》对中国乐律理论和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在本书的音乐美学思想中,也有保守的东西。例如,一方面书中正确地主张:“律学当以穷理为先。理明而后数定,数定而后制成,制成而后音和,音和而后气应。以候气审音为造律之本者,迂愚之论也。”另一方面却又宣传:“夫河图雒书者,律历之本源,数学之鼻祖也”,“河图龙发,所以通乾而出天苞,雒书龟藏,所以流坤而吐地符”,从而陷入了神秘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