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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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历史上西部和北部从事畜牧业经济的少数民族,用马匹等牲畜和畜产品,与内地换取茶叶、布匹、铁器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比较集中的大规模集市性贸易活动。始于唐代,盛于宋、明、清,长达千余年。

唐开元十九年(731),占据青藏高原的吐蕃政权,要求与唐划界互市,提出交马于赤岭(今青海湖东岸日月山),互市于甘松岭(今四川松潘县)。唐允许交马、互市均在赤岭。输往北方的茶叶主要来自四川、汉中地区。正式的茶马互市贸易由此开始。

宋代,在北方相继出现了少数民族建立的辽、夏、金政权,长期与宋作战,威胁着宋的安全。于是宋加强了对茶马互市的控制,先期在成都、秦州(今甘肃天水)各置榷茶买马司,经办购运川茶赴秦、凤(今陕西凤翔)、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临夏)易马。后又改设都大提举茶马司,全面负责茶马交易与市场监督。

明代,政府制订茶法和马政,在西宁、河州(今甘肃临夏)、洮州(今甘肃临潭)等西北边地重镇设茶马司,在北部的宣府、大同、张家口和东北的广宁(今辽宁北镇)、开元、抚顺等地设茶市、马市,推行严格的茶叶征税法和马匹摊派法,交易双方必须在固定的官市上按照规定的茶马比价进行交易。实际上成为明王朝的一种“以马代赋”制度,用以控制、剥削少数民族,并攫取战马。各族人民不堪忍受这种盘剥与限制,于是在辽东、内蒙古、甘青、川康一线的数万里沿边地区,纷纷进行自由贸易,是为“私市”。官府起初严加取缔,后被迫认可,称“民市”。清代,政府采取了不再征收牧民马匹和允许民间自由贸易的政策,延续了近千年的茶马互市制度遂告终。

茶马互市在中国历史上对繁荣农牧业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曾起过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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