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雀山汉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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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雀山汉简,汉武帝时期墓葬中出土的竹简。分别出土于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1号和2号汉墓中。临沂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古属鄅国,西汉时期属东海郡。银雀山就在临沂县城南面。两墓于1972年由山东省博物馆等单位发掘。

两墓都是长方形竖穴,均为一棺一椁。椁室分成棺室和边箱两部分。大部分随葬品放置在边箱内,出土陶器、漆器及铜镜、钱币等。 1号墓的竹简出土于边箱的北部,与竹简同出的还有半两钱和1枚三铢钱。2号墓的竹简出土于边箱南部靠近东壁处。从两墓出土的钱币和2号墓中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可以推定,1号墓的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140~前118年之间,2号墓下葬年代当在前134~前118年之间。银雀山汉墓竹简的抄写年代应早于墓葬年代。竹简字体属早期隶书,当是西汉文、景至武帝初期书写成的。1号墓中出土的两件漆耳杯,底部刻有隶书“司马”2字,当是墓主人的姓氏。2号墓出土肩部刻有“召氏十斗”4字的陶罐,“召氏”应为2号墓主人的姓氏。

银雀山汉墓竹简共计有完整简、残简4942简,此外还有数千残片。其内容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守法守令十三篇》、《元光元年历谱》等先秦古籍及古佚书。在中国的考古发掘中,出土这样多珍贵古籍是罕见的。这些古籍均为西汉时手书的,是较早的写本。对于研究中国历史、哲学、古代兵法、历法、古文字学、简册制度和书法艺术等方面,都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竹简的形制

竹简全部是竹质的,只有与竹简同出的牍是木质的。竹简的长度有3种:

(1)长69厘米,约合汉尺三尺,经缀联共32简;

(2)长27.6厘米,约合汉尺一尺二寸,约5000简;

(3)复原长度为18厘米,约合汉尺八寸,此类简仅10简。汉代简册的不同长度,是汉代礼制的反映。竹简是用细丝绳编联的,丝绳早已朽断,但从简上留下的编痕可知有两道和 3道的编联方式。从编痕处留下的空白可看出,竹简是先编联成册,然后再书写的。简文系墨书,每简字数不等,27.6厘米长的一般书写35个字左右。文章篇末多有计数,标明本篇字数。书写格式有两种:一是简的上下两端各留1~2厘米的空白,二是,不留空白,整枚简从上到下顶格写满。

竹简篇题的书写有3种形式:

(1)单独写在第1简的简首正面,正文从第2简开始书写;

(2)写在第1简的简首背面,正面书写正文;

(3)写在篇末最后一简的文字结束处下。简册书写完毕,即自左向右卷起,书于第1简背面的篇题显露于外,便于索检。竹简未见书名标题。

竹简的内容

银雀山1号墓出土的竹简可分有传本的书籍和古佚书两大类,其中古佚书占大部分。由于简本与传本的篇章分合不尽相同,故两类有交错的现象。现有传本的书籍包括:

(1)《孙子兵法》(即孙子十三篇)及其佚篇。简本除《地形》篇外,其余12篇文字均有发现。但与简同出的篇题木牍残片上,在《九地》篇篇题前书有《□形》。今传本《孙子·九地》前一篇为《地形》,木牍的《□形》当即《地形》,由此看来,简本《孙子兵法》应是十三篇足本。 佚篇共4篇,《吴问》篇记吴王与孙子关于晋国六卿军事、政治制度的问答。《黄帝伐赤帝》、《四变》、《地形二》3篇是分别对《行军》、《九变》和《九地》部分内容的解释与发挥。

(2)《尉缭子》共5篇。简本与传本《尉缭子》相合的原共6篇,其中《兵令》一篇收入《守法守令十三篇》。简本与传本《尉缭子》的《兵谈》、《政权》、《守权》、《将理》、《原官》5篇文字相合。

(3)《六韬》共14组,可分3类。1~7组为第1类,见于传本《六韬》者,《文韬》4组,《武韬》3组。8~13组为第2类, 均为《群书治要》、《通典》、《太平御览》等书曾加称引而为传本所无的佚文。14组为第3类,是一些零散残简,其简式、字体与第1、第2类相似,简文又提及文王或太公望,据此当属简本《六韬》。

(4)《晏子》共16章,散见于传本8篇之中。其中第十、第十一两章传本都分别析为两章。

《尉缭子》残简(9简)

佚书类包括:

(1)《孙膑兵法》。《汉书·艺文志》称《齐孙子》。简本共16篇。第1至第4篇记孙子与齐威王、田忌的问答,确定是孙膑书。第16《强兵》篇也记孙膑与齐威王的问答,但可能不是孙膑书的本文,故暂附在书末。 第5至第15各篇篇首都称“孙子曰”。但其文体、风格与《孙子兵法》及其佚篇不相类。这些篇中的“孙子”以指孙膑的可能性为大,因此,亦定为孙膑书。 ②《守法守令十三篇》。共10篇, 是以篇题木牍为线索整理出来的。其中《守法》、《守令》两篇不易划分,暂合为一篇。《上篇》、《下篇》疑即简本《六韬》,因无直接证据,这两篇暂缺。《守法》篇的内容与《墨子》论守城之法的《备城门》及《号令》等篇相似。《要言》篇文字多韵语,为格言之汇集。《库法》、《市法》、《田法》、《委积》等篇记述土地、市廛、库藏、赋税的法制。《王兵》篇内容散见于《管子》的《参患》、《七法》、《兵法》、《地图》等篇。《李法》记处罚官吏之事。《王法》记王者之道。《兵令》篇简式与《守法》篇同,与《尉缭子》各篇简式不合,其内容与传本《尉缭子》之《兵令》篇合。

(3)《地典》篇。《汉书·艺文志》兵阴阳家下著录。

(4)《唐勒》篇。为唐勒、宋玉论驭赋。

(5)论政和论兵的文章。如《十官》、《五议》、《务过》、《为国之过》、《起师》等40余篇。

(6)阴阳、时令、占候之书。如《曹氏阴阳》等10余篇。

(7)《相狗》、《作酱》等杂书。除此以外还有大量残简在继续整理之中。

银雀山2号墓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以十月为岁首,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也是最完整的古代历谱。所记的晦朔干支,订正了自宋代《通鉴目录》以来有关诸书的错误。

银雀山汉墓竹简中的《六韬》、《尉缭子》、《晏子》等书,自唐宋以来就被疑为后人假托的伪书。此次发掘证实了以上书籍在西汉前期已经传世,并非后人假托的伪书。《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的同时出土,更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盛事,证实了《史记·孙武吴起列传》有关孙武仕吴,孙膑仕齐,各有兵法传世的记载。《汉书·艺文志》著录《吴孙子》(即《孙子兵法》)和《齐孙子》(即《孙膑兵法》)。《隋书·经籍志》中《齐孙子》已不见于著录。唐宋以来认为《孙子兵法》是曹操“削其繁剩,笔其精粹”而成书的,或以为是后人伪托的,或以为世无孙武其人,兵法为孙膑所著。《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同时被发掘出来,使这个长期存在的疑问得到解决。

银雀山汉墓竹简所载史实与传世史籍有不同之处,如《史记·孙武吴起列传》记载齐魏桂陵之役比较详细,但根本未提及庞涓。至十三年之后马陵之役,方谓庞涓自杀,魏惠王的太子申被俘。简本《孙膑兵法·禽庞涓》谓孙膑擒庞涓于桂陵,与《史记》显然矛盾。从现有材料来看,孙膑擒庞涓确有可能在桂陵而不在马陵。

参考书目
  1. 吴九龙、毕宝启: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文物》1974年2期。
  2. 罗福颐:临沂汉简概述,《文物》1974年2期。
  3.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 文物出版社,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