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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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逻辑和语言学的方法分析道德概念、判断的性质和意义的一种道德哲学理论。元伦理学是新实证论提出的概念。尔后,为分析哲学的各派别共同使用,从而形成元伦理学的不同派别:直觉主义伦理学、感情主义、语言分析学派、伦理自然主义等。新实证主义者把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对立起来,认为只有元伦理学才是真正科学的伦理学。在他们看来,元伦理学只应局限于分析道德语言中的逻辑,解释道德术语、判断的意义,而不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动和生活。他们把道德语言和道德语言所表述的内容截然分开,否认科学地论证道德判断内容的可能性。他们主张元伦理学对任何道德信念和原则体系都要保持“中立”,并应该在“中立”的前景上研究问题。元伦理学在追求概念的科学严密性的同时,把自然科学的公式、符号机械地搬到伦理学中来,因而更加强了它的形式化和脱离生活的倾向。这种形式的、非历史的研究道德的方法,决定了元伦理学不可能真正解决社会的道德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元伦理学受到西方大多数伦理学家的批评,但是它所研究的课题并没有被否定,而且常常被看作是伦理学中与规范伦理学并列的一个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