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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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执政官梭伦(约公元前640~约前 558)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由于奴隶占有制的发展,雅典许多平民因债务而受到氏族贵族的奴役,平民反对氏族贵族剥削、压迫和独揽政权的斗争十分激烈。公元前594年,梭伦被选为首席执政官,成为斗争双方的“仲裁人”,并以立法者身份实行了广泛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1)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它使雅典公民集体中的中、小所有者力量得到发展壮大。

(2)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即对拥有 500、300及200麦季姆诺斯(1麦季姆诺斯约合52公升)收入者,以及收入不足200麦季姆诺斯者,分别规定与其等级相应的政治权利。第一、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国家高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3)设立四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作为最高行政和司法机关,扩大公民大会权力,准许每个公民就自身利益攸关的问题向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提出申诉。

(4)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的色彩。梭伦还奖励公民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禁止输出谷物,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怃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