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敦厚

浏览

中国古代儒家的传统诗教。它的提出,最早见于《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这是汉代儒家对孔子文艺思想的一种概括。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对此解释说:“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这是就诗歌讽谏的特点来说的,体现了对作者写作态度的要求。同时,《礼记正义》又说:“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这是就诗歌的社会作用来说的,既需要运用温柔敦厚的原则,同时也必须以礼义进行规范。

温柔敦厚作为儒家的传统诗教,在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内部,运用这一诗教来调整本阶级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由于它规定怨刺必须“温柔敦厚”,强调“止乎礼义”和“主文而谲谏”,只允许“怨而不怒”地委婉劝说,不允许尖锐地揭露批判,因而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又常常起着消极的作用。对于这一艺术信条,前人曾作过多种解释,但很少有人提出过怀疑。直到清初,王夫之才在《薑斋诗话》中指出:“诗教虽云温厚,然光昭之志,无畏于天,无恤于人,揭日月而行,岂女子小人半含不吐之态乎?《离骚》虽多引喻,而直言处亦无所讳。”认为诗教并不切合实际。其后,袁枚也指出:“《礼记》一书,汉人所述,未必皆圣人之言。即如‘温柔敦厚’四字,亦不过诗教之一端,不必篇篇如是,……故仆以为孔子论《诗》,可信者,兴、观、群、怨也。不可信者,温柔敦厚也”(《再答李少鹤书》),认为诗教并不可信。不过,他们的否定并不彻底,都未能深刻认识诗教的实质。

温柔敦厚说除了伦理原则的意义外,在后世有时也被引伸为艺术原则,例如况周颐《蕙风词话》所提出的“柔厚”说,就是如此。词论中的“柔厚”说要求词在艺术表现上要蕴藉含蓄,微宛委曲;内容上要深郁厚笃,既不叫嚣乖张,又不浅显直露。这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尽管作为艺术原则的柔厚说,最终是以温柔敦厚的伦理原则为规范的。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