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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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主体的一定政治地位相适应的政治行为模式。政治角色理论是西方政治学理论与方法论之一。

“角色”一词原为戏剧用语,指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后被引入社会学,进而被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拓展成为一种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20世纪60年代前后,美国政治学者引入角色理论研究政治现象、政治行为,其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H.尤劳和J.沃尔克。但政治角色理论至今尚未成为具有自己语言和特点的政治学理论体系。

政治角色理论认为,不同的政治主体在政治系统中处于不同的政治地位,每一政治地位都有一定的政治行为模式。当政治主体按照与自己的政治地位相对应的政治行为模式进行活动时,就是在扮演一定的政治角色。而与一定的政治地位相对应的行为模式是由“角色期望”决定的。角色期望是角色主体的外部期望与内部期望相互作用的过程。外部期望又称公众期望,是社会对占有某一社会地位的主体的行为模式的要求与规范,如宪法、法律、公共舆论、组织规章等对一定行为主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内部期望又称自我期望,是指角色主体对外部期望的认知和体会,是角色主体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思想意识、知识构成和心理情感来理解和扮演某一社会角色的内在机制,如角色主体对自己角色中的权力(权利)、义务、责任、形式的认识和把握。内部期望直接影响和制约一定行为主体感受和接纳外部期望和扮演角色的特殊方式。

政治角色不是孤立的,特定政治主体所承担的角色也不是单一的。不论政治主体扮演什么角色和怎样充当角色,一个角色总是受着其他角色的影响和制约。有的角色是由一系列次角色构成的。如西方国家的一个议员,就扮演着立法者、选民代表、政党领袖的追随者、立法伙伴的同事、院外集团代表的朋友(或敌人)等一系列政治角色。他还可能是一位丈夫、父亲、股东、音乐家、宗教信仰者等。政治学者使用角色理论就是要把政治角色从其他社会角色中分离出来,阐明政治角色网络。

为了识别角色、描述角色关系,需要按一定标准进行角色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角色常被划分为: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角色、指定的与获得的角色、经常的与临时的角色、活跃的与潜伏的角色。有的学者按主体扮演角色的强度和参与程度将角色划分为若干级次:零级时,角色主体仅被看成是一定社会角色的体现者,而实际上并没有扮演该角色;最大级时,角色主体是在超自然力的信念的支配下扮演一定的角色。

角色冲突是角色理论的重要应用领域,它是指政治主体在扮演角色时,其行为与角色所提出的期望与要求之间的矛盾。角色冲突又分为角色间冲突和角色内冲突。角色间冲突指同一政治主体同时承担多种角色,不同角色的行为模式不同甚至矛盾,使行为主体陷入困境;或者指同一政治主体没有必要的时间、精力和其他资源同时满足众多角色的要求。角色内冲突指公众对同一角色的期望和要求不一,使角色主体陷入困境。角色理论提出,为了克服和缓解角色冲突,政治主体应从许多角色中摆脱出来,把自己的主要资源用于扮演最重要、最迫切的角色。这类角色的选择主要应根据:

(1)该角色对主体自身的意义;

(2)不扮演某些角色可能引起社会积极的和消极的制裁;

(3)周围的人对拒绝某些角色可能作出的反应。

此外,角色理论还提出了“角色录用”、“角色表演”、“角色认同”和“角色评价”等一系列范畴。

政治角色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实证主义和行为主义。它在突破西方传统政治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同时,注意在社会背景下考察政治活动,从行为角度描述和理解政治主体,将个体研究与团体研究、主体地位与主体行为相结合,这为深入探讨政治关系、政治行为、政治预测、政治功能和政治过程提供了方向与可能。但是,由于哲学方法论上的缺陷,政治角色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如它把所有政治现象、政治行为都归结为主观因素,忽视政治角色富有阶级意义的社会内容,忽视最终决定政治角色的客观的社会、历史、经济和文化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