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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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它是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人们行为的期待,也是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理论来源

“角色”原是戏剧中的名词,指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20世纪20~30年代一些学者将它引入社会学,进而发展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之一。社会角色理论来源于:

(1)美国芝加哥学派最早系统地运用这个概念,其中以G.H.米德的研究最为突出。米德使用此概念旨在说明,在人们的交往中存在可以预见的互动行为模式,便于明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研究了儿童角色意识的形成,即从想像扮演某个角色(嬉戏阶段)发展为成熟地承担某个角色(群体游戏阶段)。他认为角色是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角色表演并没有一个先定的剧本,文化只能为角色表演规定大致的范围。

(2)角色理论的另一重要代表是美国人类学家R.林顿。有人甚至认为角色理论是经由林顿创立的人类学而进入到社会学中来的。林顿认为角色可以定义为:在任何特定场合作为文化构成部分提供给行为者的一组规范。他区分了角色与地位,认为当地位所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效果时即为角色扮演。林顿将社会结构置于个人行为之上,视社会结构为一个行为规范体系,个人接受和遵循这些规范。因而角色是由社会文化塑造的,角色表演是根据文化所规定的剧本进行的。

(3)完形主义心理学或称格式塔心理学。它使用角色概念旨在强调人类的一切心理过程都是通过整合模式的发现与创造而形成的。

(4)拟剧论。这一理论认为,角色和角色扮演的概念有助于将人际关系的个人系统置于有意识状态。社会是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在扮演着具有高度创造性的角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社会学家,如T.帕森斯、R.K.默顿、R.达伦多夫、E.戈夫曼等,均对角色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角色类型

主要有:

(1)先赋角色与自致角色。这是从人们获得角色的方式上区分的。前者指建立在血缘、遗传等先天因素基础上的社会角色,如种族、性别、年龄等。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职业、阶级等属于先赋角色,后者亦称成就角色,指主要靠个人活动与努力获得的角色。自工业化社会以来,许多原来属于先赋的角色变成了自致角色。

(2)自觉角色与不自觉角色。这是从人们承担角色时的心理状态上区分的。前者指角色承担者明确意识到个人所作的角色表演,因而尽力用行动去感染周围的观众,如讲演者等。后者指角色承担者并未意识到角色表演,而只是照习惯方式去做。

(3)规定型角色与开放型角色。这是从角色行为规范化程度上区分的。前者指对权利、义务有较明确的规定,不得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如军人、警察、法官、公务员等。后者指对行为规范没有明确、严格限制,承担者有较多自由和发挥余地,如父母、夫妻、朋友等。

(4)功利型角色与表现型角色。前者指以追求经济效益和实际利益为目标的角色,如商人、企业家、经营者等。此种角色在社会上主要发挥实现效率目标的功能。后者指不以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而以表现社会制度与秩序、表现社会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等为目的的角色,如学者、教授、宗教信徒、公务员等。此种角色在社会上主要发挥表现社会公平的功能。

角色扮演

指个人具备了充当某种角色的条件,承担和表现角色的过程与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角色的确定。在社会舞台上,人不能随心所欲的扮演角色,角色的承担首先要有一个确定的过程,或者说需要经过“认同”,证明一个人的实际地位、身份等与其承担的角色相一致。角色确定是在长期社会互动中完成的。角色确定也常有失误的情况,如不能胜任角色、未承担合适的角色、选择了不适当角色等。角色的确定是否有效,最终是由社会决定的,但它也与个人的活动和努力密不可分。

(2)角色距离。这是指个人与他所承担的角色之间存在着差距的状况。所谓表现出“角色距离”者,包括那些行为、品质达不到角色规范的人,如军纪不严的士兵、名实不符的教授,也包括那些素质远在角色规范之上的人,如大材小用者或与儿童玩耍的成年人。当一个人不承担某种角色时,其行为便不构成角色距离。角色距离表明:自我与理想的角色模式是分离的,它妨碍一个人进入角色。

(3)角色的表现。社会角色的表现需要一系列手段。与舞台上的表演需要装饰一样,社会表演也需要布景和道具,所不同的是社会舞台上需要的是真景实物。一方面,它们起着象征作用,既作为角色表演的标志,也是角色活动的场所;另一方面它们也具有实用性。与社会表演者联系更密切的是仪表和言谈举止。前者是角色的外部表现,后者是角色内在品质的反映。角色表演有台前、台后之分。台前表演指人们正在扮演某种角色,台后表演指正式表演前的准备活动。将这两种表演区分开来具有实际意义。如宾馆、饭店等服务人员就必须避免混淆两种表演。要使角色有出色的表演,还须要实现角色之间的配合,否则某一个角色的失误就可能导致整个演出的失败。

(4)扮演过程。角色表演需要经过 3个基本环节:一是对角色的期望。人们在承担某一角色时,首先遇到的是社会或他人的期望。二是对角色的领悟,即角色承担者对角色的认识理解。由于人们思想的差异、环境的不同,因而对同一角色的理解常常有差别。三是对角色的实践,这是期望与领悟的进一步发展,是在个人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的角色。

角色集

指一组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角色。角色集包括两种情况:

(1)多种角色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如一个人同时承担着母亲、医生、主任、工会会员、兼职教授等多种角色。它主要强调一个人的内部关系。

(2)不同角色的承担者由于特定的角色关系而联结在一起。如在医院里,医生、护士、病人、病人家属等聚合在一起形成角色集。

角色失调

指在角色扮演中发生了矛盾,遇到了障碍甚至遭到失败。常见的角色失调有:

(1)角色冲突。即在角色之间或内部发生矛盾、对立,妨碍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角色冲突有两类,一是在不同承担者之间的冲突,如夫妻冲突、婆媳冲突等。它常是由角色利益上的对立、角色期望的差别以及偏离角色规范等原因引起的。一是在角色承担者自身内发生的冲突。这又有几种不同情况:首先,当一个人所承担的多种社会角色同时对他提出要求,使他难以胜任并在时间与精力上出现紧张感,亦称“角色紧张”。其次,当一个人所承担的几种角色间出现了行为规范互不相容的情况时,也会发生角色冲突。防止角色冲突只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对策。针对角色紧张就应减少过多兼职,解除过重负担。针对角色规范冲突就应使人的角色单一化,即在一种场合只扮演一种角色。

(2)角色不清。即社会大众或角色扮演者对于该角色的行为规范认识不清楚。在社会与文化急剧变迁时期,很多社会角色的行为规范都超出了过去人们习以为常的范围。在变迁中,当一种新角色初次出现,社会还没来得及对其权利义务作出规定,这也会造成角色不清。

(3)角色中断。指处在某一角色地位的人,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能将该角色扮演到底而出现的中途间断的现象。它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人们在承担角色的前一阶段时没有为后一阶段所要履行的角色义务作好充分准备,如在业职工突然失业;或者是因为角色的前一阶段的一套行为规范与后一阶段所要求的行为规范直接冲突,如进入另一文化群体的移民,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不能继续充当原来的角色。

(4)角色失败。亦称角色崩溃。这是一种最严重的角色失调现象,是指角色承担者被证明已不可能继续承担或履行该角色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不中途退出舞台,放弃原来角色的一种现象。

参考书目
  1. G.H.Mead,Mind ,Self ɑnd Society,University on Chicago Press,Chicago,1934.
  2. Ralph Linton ,The Study of Mɑn,D.Appleton-Century,New York,1936.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