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文斯,W.S.

浏览

图

英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和逻辑学家,边际效用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数理经济学派早期代表人物之一。出生于利物浦一个铁器商人家庭。16岁时到伦敦大学学院学习化学和生物学,并对工业经济产生兴趣。后因家庭破产辍学。1853年去澳大利亚悉尼造币厂任职,1857年开始自学政治经济学。返回英国后,复学于伦敦大学学院,1860年毕业。1866年任曼彻斯特欧文斯学院逻辑学、道德哲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876年转任伦敦大学学院教授,1880年退职。两年后在一次游泳中溺死。他的主要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理论》(1871)。他还写了一些关于数理经济学、货币金融、经济危机和经济政策问题的论文,如《略论政治经济学的一般数学理论》(1862)、《关于周期性商业波动的研究》(1884)等。此外,他还做过大量经济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写过逻辑学著作。

杰文斯是边际效用价值论在英国的奠基者。他较系统地把边际效用论与数学结合起来,运用数学方法研究和表述经济范畴和规律,企图建立一套新的“数理经济学”理论体系。他的主要经济理论“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一书中系统阐述的。杰文斯以主观效用作为分析价值的基础,认为物品对人能产生“快乐”和避免“痛苦”,因而具有效用,这种效用决定物品的价值。物品效用的大小从而价值的高低以人在不同情况下对苦乐的主观估计的变化为转移。但杰文斯不是一般地用主观效用、而是以“最后效用程度”来解释价值。他把一种物品的总效用和这种物品的一个部分在一定时间对一个人的效用区别开来。照他的看法,一种物品随着其总量的不断增加,该物品对人的每单位效用是递减的,而最后增加的物品单位对人所提供的效用程度,即是最后效用程度。这种最后效用程度也就是人对物品增加到某一单位上所表现的需求强度,它直接关系到人的快乐和痛苦,和总效用相比,它对人的福利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因此它是决定和衡量物品价值的标准和尺度。这里,最后效用程度不是指一批物品中最后一个增加单位所提供的效用量,而是指这个效用量和物品增量的比例。因此在杰文斯那里,价值不具有任何客观物质内容,而只是一种主观的数量关系。

杰文斯片面地强调交换,他甚至把生产、分配和消费也看作交换的特殊形式。他把“最后效用程度”这一概念运用于分析交换。说明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决定的。在他看来,买卖双方互相交换商品时,究竟以多少自己的商品换取多少对方的商品,总是以对这两种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的比较为依据,只有当两种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相等,从而使交换的结果对双方都达到最大效用时,交换才是现实的、有益的。这实际是说,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决定了商品的交换比例。由此他提出一个“定理”: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等于交换后双方所有的这两种商品量的“最后效用程度”比例的倒数。这就是说,交换后这两种商品对双方的最后效用程度与两者的价格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交换即处于均衡状态,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交换中获得最大满足。杰文斯以数学公式说明这一点:设αb分别代表谷物和牛肉两种商品的总量,xy分别代表这两种商品的交换量,公式 符号代表这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价格),经过交换,这两种商品对谷物所有者的“最后效用程度”分别为 公式 符号公式 符号,对牛肉所有者的“最后效用程度”分别为公式 符号公式 符号,则交换达到均衡时,公式 符号。他认为,这个方程式决定交换的结果使双方都得到最大利益。杰文斯这种建立在主观虚构的数量均等基础上的个人之间的交换“理论”,同实际社会经济生活毫不相干,而他却进一步把它运用于解释充满竞争的整个社会的交换,则更加荒谬。

杰文斯的“最后效用价值论”,实际就是借助于数学来表述的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它不仅以主观心理范畴代替和取消了社会经济关系,根本歪曲了价值概念,而且把价值说成是虚构的“交换比例”,完全取消了价值本身。杰文斯正是企图以主观心理的和数学的分析来否定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证明价值是由人的主观心理决定的自然和永恒的范畴,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能够按“比例”地进行交换,资本主义经济能够“均衡”地发展,从而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得到最大利益,而根本不存在社会经济矛盾和阶级利益的冲突。杰文斯的这一庸俗理论对其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此外,杰文斯还以“太阳黑子”活动说明周期性经济危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