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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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向纳税义务人扣缴应纳税款。是征收管理的一种方法。可以利用代扣代缴单位掌握有关应税业务的特点和工作上的便利,实行源泉控制征税,以保证国家及时、可靠地取得税收收入。如中国对征收产品税和增值税规定:建设单位、其他使用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委托加工的产品,一律于提货时由受托加工方代扣代缴税款;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有些项目,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烧油特别税,规定供应原油、重油的单位在销售油品给烧油单位时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城乡个体商贩和以现金支票进货的集体商业企业,在其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应纳的营业税,由国营和集体供货单位负责代扣代缴等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办理申报手续,定期将扣缴的税款缴入国库。税务机关则向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